B-07 患者人身安全防护.pdf类别患者权利编号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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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患者人身安全防护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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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采取以下措施,尽量保护患者不受探访者、其他患者或员工的人身伤害:
保安人员定期巡视医院,特别注意偏僻的地方。
每位员工有权对任何可疑的、没有身份牌的人员进行查询。
相关部门及保安应对那些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及时做出反应。
规定以下患者为弱势患者,给予特别关注,并要求家属或其监护人陪护患者:
a 儿童;
b 残疾人;
c 老年人;
d 昏迷患者;
e 精神或情绪异常患者。
F 因虐待和/或疏忽的患者
2 员工一旦发现患者受到语言、心理、情感或精神的虐待、身体伤害或出现弱势患者无人
照管、遭人遗弃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及本部门负责人。
3 保安人员记录员工报告情况,并收集下列资料:
报告人员的姓名、部门和电话号码。
患者姓名、年龄、床号、病历号和现在的状况。
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其它细节,包括报告者的观察和对该事件的看法。
患者对该事件的陈述。
4 必要时由患者的主管医生进一步检查患者身体受伤害的程度,并在病历上记录如下内容:
体格检查的结果。
采取的措施。
会诊和随访。
历次修改日期: 2006 年 9 月,2009 年 4 月,2010 年 9 月,2012 年 4 月,2014 年 4 月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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