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doc深圳正佳物流有限公司
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管理目的:
为使公司信息化办公程度进一步提高,完善笔记本电脑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移动办公的效率,制定本办法。
管理规定:
1、配置规定:
1总公司下属各经营单位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单列经营单位负责人和总裁秘书配置笔记本电脑。
2配置方式:个人购买。公司在其任职期间,每月补贴300元,补贴期限为二年。
二年内中途离职的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该项补贴。
3所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必须是用于公司的日常工作。因电脑出现问题导致影响工作,则公司有权取消此项补贴。
,经信息技术部确认,总办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给予补贴。
对于已经配置使用了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公司不再另配其他电脑。
1. 6笔记本电脑保管、维护和硬件更换升级的责任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因此产生的损坏。但信息部可以给予协助维护。
,公司取消配置补贴。
2、权属规定:
,使用权归属公司。
3、电脑文档管理规定:
,纳入公司档案管理范围。个人应自觉做好电脑内重要资料的保存和保护工作。
,保证资料的连续、安全与完整;
3. 3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禁止对外泄露工作内容(包括
邮件、拷贝、打印等)。重要资料遗失或泄漏,不仅取消补贴并且按照《保密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4、其他规定:
因出差或特殊工作需要,需临时借用公司笔记本电脑,则由借用人提出申请,陈述借用理由,经总办负责人审批后,填写《笔记本电脑领用登记表》并在总办办理领取笔记本电脑的手续。借用期限原则要求不超过一周时间,出差回来的第二天就必须归还笔记本电脑。借用期间,笔记本电脑的丢失或损坏,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附则
本管理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附表:《笔记本电脑配置审批表》、《笔记本电脑借用审批表》。
深圳正佳物流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日
附表:
笔记本电脑配置审批表
申请配置笔记本电脑情况说明:(由申请人填写)
型号: 价值: 购买时间:
申请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信息技术部确认: 总办审核:
申请人承诺:
自愿接受并遵守公司的《深圳正佳物流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及《深圳正佳物流有限公司网络及信息设备管理办法》
承诺对电脑中的公司经营内容保密并承担由资料保管不慎或人为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各类损失;
承诺对电脑中的重要内容定期备份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并半年一次接受档案管理人员的检察;
承诺不对电脑中的工作内容进行恶意删除、修改、及未经电脑管理部门同意对硬盘进行格式化等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申请人(签名):
配置补贴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总办意见:
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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