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溆一中后勤工作规程
浦溆一中后勤工作规程
一、后勤管理方式
学校后勤实行分层管理,由校长负总责,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并负责具体指导,总务主任负责总务处日常工作,总务处副主任协助总务主任工作。
二、后勤管理规程
(一)学校财产管理
1、财物管理方式:对学校财物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学生→处室、班主任→保管员→总务处→分管副校长负责→报校长审核。
2、学校物品采购规程:先填写请购表(需购部门→相关处室室主任→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分管后后勤副校长→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总务主任任办理采购手续(单件超过400元,批件件超过800元报政府采购),总务主任根根据采购数量和物品的性质报分管校长和校校长审核后到财政部门办理采购审批手续,,确定采购方式;采购到校的物品由保管员员根据采购清单核对物品数量规格型号合格格证等项目并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入账等工作作,对与清单不符的保管员不予收货,要求求退换;请购部门到保管室签字领用。
3、学校财产维修规程:①审批程序:先填填写申请维修表(需维修部门→相关处室主主任→分管副校长→总务处副主任→总务
处处主任→分管后勤副校长→校长)签署意见见后交总务处组织实施。②审批权限:维修修经费在1000元以内报总务主任同意;;维修费超过1000元,报分管后勤副校校长同意;维修费超过2000元报校长同同意;维修费超过3000元,报总务主任任、分管后勤副校长、校长同意后再报政府府采购中心审批,数额较大的需经行政会集集体研究决定;③结算程序:总务主任根据据维修数量和维修的性质报校长、财政部门门确定验收人员和验收方式,由学校工程验验收监督小组组织验收,总务主任组织结算算并报相关部门评审,学校根据结算书、评评审结论报账付款。
(二)学校财务审审批
1、学校一切开支,必须有经手人人签字、总务主任审核、分管后勤副校长审审批、校长备案,采购物品、维修、租车、、招待等按程序填写好申请单,经校长批准准后方实行。凡未经校长同意随意实行造成成事实者,由当事人负责。
2、一切购购物票据,需由经手人、证明人(实物验收收员)、批准人三者俱全方可报销,验收人人员如发现数量、质量与票据不符,不予验验收签报;
3、严禁公款私借。因公务务活动需要预支经费必须经校长批准签字,,如没有校长批准,出纳员有权拒付借款,,凡经校长批准的借款待借款人公事办完之之后要及时归支,超过一个月出纳员要督促促借款人员及时归还借款。
4、加强对对学校收入账目的监管和审核。明确会计出出纳职责,会计管账,出纳管现金,学校一一切收入会计要有明细账,出纳要有现金日日记账并体现学校一切收入(含开学时的各各项收入):
①学校的一切资金,包括括财政拨款、学杂费、学校创收、各种代管管代收资金以及以学校名义收取的各种收费费都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不能能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凡应交学校的财务务部门管理的资金都要及时交回,凡对外收收款的收据都有要使用县财政局印制的统一一收据,学校财务部门汇总后交财政非税收收入专户;
②财务人员要将学校收入及及时入账,不得挪作他用或作临时周转资金金,更不得坐支。
③学校财务人员对各各类收入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经校长和和分管领导、总务主任审核后及时存入学校校财政专户并将存入专户的存款凭条复印件件交后勤副校长审核备案并列出学校收入项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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