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蓝色光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0年4月).pdf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一○年四月
0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
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二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根据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做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
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1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及时更
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
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蓝色光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0年4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实用文库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03-24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