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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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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Code of Startup Acceptance & Completion for Power Transmission & Transformtion Project of 110kV and above
2000——发布 200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规程是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根据目前我国送变电工程启动验收的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原《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程指导110kV及以上的各类新(改、扩)建送变电工程(包括已运行变电站、线路的升压工程)的启动试运及验收和送变电工程的达标投产。自本规程发布实施之日起,原《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作废。
本规程的实施是对送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最终检验。
本规程附录A、B是规程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部、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黑龙江电力开发建设集团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翁孟生、李绍曾、李学明、陈文寿、朱伟、卢元荣、梁旭明。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负责解释。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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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录A 工程档案资料…………………………………………
9 附录B 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DL —2000
Code of Startup Acceptance & Completion for Power Transmission &
Transformation Project of 110kV and above
1 总则
本规程适用于110kV及以上的各类新(改、扩)建送变电工程(包括已运行变电站、线路的升压工程)的启动试运及验收。110kV以下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可参照执行。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建设工程移交生产运行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行和交接验收。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启动试运行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送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为依据。
送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应按有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考核。
凡是新(扩、改)建的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经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否则严禁启动试运和并入电网运行。
经过启动验收合格的送变电工程,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
2 对启动验收的要求
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系统及设备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设计、施工、生产运行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分别加以解决,并由验收委员会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对于非关键问题,可以推迟到试运行后解决。
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先由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会同工程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等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步分部和整体竣工验收检查,整理资料,为启动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做好准备。
生产运行人员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以便熟悉设备特性,参与编写或修订运行规程。通过竣工验收检查和启动验收和试运行,运行人员应进一步熟悉操作,摸清设备特性,检查原订运行规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必要时修订运行规程。
启动试运工作和工程竣工移交完成以前,全部工程和整套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和维护,试运完成后,即交由生产单位负责代运行管理。待条件具备时,经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审查和决定,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后正式移交生产单位负责。
工程的验收和启动试运工作必须由启委员会进行审议、决策。
3 启动和验收工作的组织分工
启动验收委员会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建设项目法人或省(直辖市、自治区)
送变电工程启动验收规程(国家标准)20010404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