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doc2017年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1 2017年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通过给予项目和资金的支持,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办学条,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实施对象
所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生和农村中小学校。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库
将全市所有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库,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半年一次的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农村家庭停止扶贫;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审批纳入扶贫补助范围。
(二)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
按照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资助。我市则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进行倾斜;同时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实施教育资助。
1学前教育。由市政府按照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儿童进行双倍资助。国家学前教育资助金标准为100元/年/人,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3000元/年/人。
2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由市政府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双倍资助。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小学2000元/年/人、初中200元/年/人,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另外增加400元/年/人。
3高中教育。由市政府按照国家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进行双倍资助。国家高中助学金200元/年/人,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000元/年/人(含学杂费)。
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发放000元/人的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给予录取省内院校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的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救助,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
4、职业教育:实行全部免除学费,就读中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2000元/生/年的国家中职助学金,就读高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3000元/生/年的国家高职助学金。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条,充分发挥教育服务扶贫富民作用。
高等院校。对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和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生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6000—8000元/人/年,确保所有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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