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年高效农业情况的通知
各镇(区):
为掌握各地全年高效农业发展情况,按照泰州市及姜堰市年初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全市各镇(区)高效农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一、调查内容
各镇(区)高效农业面积、设施农业面积、高效渔业面积、设施渔业面积、新建规模高效农业项目。
(一)高效农业面积(不含畜牧、水产),是指亩均年纯收益达到2000元以上的作物种植实际面积。
(二)设施农业面积(不含畜牧、水产),是指采用智能温室、日光温室、连栋大棚、钢架大棚(单体)、避雨棚、防虫网室(单体)、露地喷滴灌、中小棚及其他等设施的面积。
(三)高效渔业面积,是指水产养殖亩均年纯收益达到2000元以上的水产养殖面积。
(四)设施渔业面积,是指采用增氧、投饵、网栏、大棚、温室、硬质化、工厂化养殖等设施,年亩效益5000元以上的水产养殖面积。
(五)新建规模高效农业项目,主要包括: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效设施园艺、花卉苗木、规模畜禽、特色水产、休闲观光农业等项目。具体标准是:智能温室10000平方米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连片200亩以上、高效种植生产基地连片500亩以上;花卉苗木基地面积300亩以上、设施花卉苗木100亩以上;生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蛋禽栏存5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20万只以上、山羊出栏2000只以上、奶牛栏存2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新建特色水产养殖项目500亩以上(提水养殖除外);新建总投入5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等。
调查内容有新建规模高效农业项目的名称、地点(包括GPS)、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产出效益、主要种养品种等内容。
二、调查方法
由各镇(区)农业部门具体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登记,镇(区)汇总。5亩以上(含5亩)的所有设施农业面积、面积10亩以上的所有水产养殖面积均须有GPS定位。镇(区)农业人员负责将村级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分村汇总表,交分管负责人把关签字,加盖政府章,于12月15日前将附件1、2、3、4报市农委综合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sck2233@。请各镇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强化统计报送,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请各镇做好2013年财政支农项目入库的准备工作,及时报送材料,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8802233
联系人:张圆
附件:
2. 5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GPS定位表
3、10亩以上设施渔业面积GPS定位表
4、2012年下半年新建规模高效农业项目统计表
姜堰市农委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高效农业面积调查表
镇单位:亩
村别
耕地
面积
养殖水面面积
高效农业面积
高效渔业面积
设施农业面积
设施渔业面积
上年
实绩
今年
新增
上年
实绩
今年
新增
上年
实绩
今年
新增
新增中
上年
实绩
今年
新增
钢架
大棚
简易
大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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