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品种检验、复检、复核。
责任
检验员:负责检品的检验、复检、复核,作好各种记录和台帐,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
QC主管:负责检验报告书的审核签章,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内容
检验
检验周期:检验员收到检品后,正常情况下在规定周期内进行检验,无微生物限度检查三天内(复检五天内)检验并出具报告书;有微生物限度检查四天内(复检七天内)检验并出具报告书。
检验依据: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检验
按各品种相应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
含量测定必须平行测定两份,平行实验结果应在允许的相对偏差限度之内,以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取供试品量,若取用量为约或若干时,不得超过取用量的±10%,;若规定“量取”时,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若规定“精密量取”时,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度要求;若规定“精密称定”时,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检品检验过程中出现超出规定结果或异常结果应按《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执行。
相对偏差
仪器分析法:%,%,%,%。
容量分析法:%。
重量法:%。
氮测定法:%,%。
氧瓶燃烧法:%。
滴定液:标定者、%;%。
恒重:。
干燥失重:相对偏差不超过2%。
记录及报告
作好记录和台帐,严禁超前记录或写回忆录。
检验中数据的处理按《数值修约SOP》进行取舍。检验报告书中有效位数与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过程中规定相一致。
核对原始记录完整无误后,出具检验报告书,交复核人复核后,再交QC主管审核签章。
检验报告书编号为:物料编码—流水号(三位数)。
所有检验报告书正本与检验原始记录和请验单归入批检验记录。
原、辅、包材检验报告书为一式两份,一份交库房作为入库、发放依据之一。中间产品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工序,归入生产记录作中间产品放行递交依据之一。成品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归批生产记录,另一份交库房作为发货依据之一。所有报告书QC保留原件,并存档。
复核
复核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所复核岗位或项目的工作内容。
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复核员复核,未经复核的记录不能提交或汇总,更不能进入批记录。该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检验员对此负责。
复核内容
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
书写工整、正确,改错符合要求
检验依据符合要求
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正确
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检验记录符合要求,复核员签名。否则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
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