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项目填报.ppt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的填报
2015年4月
设计的比较好
一张表就OK
差点被取消
一般企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在当年扣,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
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扣除比例为3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费不得扣除
签订广告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广告费可以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扣除限额时,可不包括分摊来的广告费。
政策规定
表样
说明
第2行填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费,一定会调增
第3行为符合规定广告费,在限额内扣
第6行为限额
第3行>第6行,本年广告费超支,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需纳税调增3-6
第3行<第6行,本年限额未用足部分,可扣以前年度结转费用9,需纳税调减
第10、11行为签订费用分摊协议企业填
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
包括营业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及其他调整
原填写草案包括但现被删除:
-填报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表A104010第1行“视同销售收入”第1列“税收金额”+表A104010第23行“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第1列“税收金额”-表A104010第27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第1列“税收金额”。
不分摊情况下-若第3行>第6行
第7行=3-6
第9行=0
第12行=2+
3-6
第13行=7+8
第7行=0
第9行=0
第12行=第2行
第13行=第8行
不分摊情况下-若第3行=第6行
第7行=0
第9行=8或(6-3)孰小值
第12行=2-9
第13行=8-9
不分摊情况下-若第3行<第6行
摊出费用方
第10行摊出费用不能大于以下2者孰小值
-第3行:本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
-第6行:本年广告费扣除限额
因费用已在其他企业扣,因此本企业会计上已扣的广告费应调增
-在第12行原有数值上+1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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