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云峰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业主单位:云南腾冲云峰山风景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
1环评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腾冲云峰山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
·建设单位:云南腾冲云峰山风景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旅游基础设施服务项目。
·项目用地性质:预留建设用地。
·建设地点:腾冲县滇滩镇云峰村附近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云峰山景区二级保护区规划范围内,不在云峰山景区一级保护区规划范围内。见附图2-1。
·建设项目概要:依托腾冲自然资源、温泉资源和云峰山的道教资源,通过开发,丰富和发展腾冲的温泉文化、道教文化、养生文化和娱乐休闲文化,把云峰山景区打造成一个温泉、道教和养生资源及文化有机融合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养生度假圣地。
“中国云南腾冲云峰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项目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云峰山景区详细规划》中规划建设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家养生浴场、综合服务楼、旅游服务中心、酒店。
hm2(),总建筑面积 20920 m2,建筑占地面积42169 m2,绿化面积44200 m2,项目建成后项目区绿化率61%,,%。
·总投资:。
·预计建设时间: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预计建设期28个月。
2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符合性
1、符合产业政策结论
本项目性质属旅游基础设施服务项目。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40号令,属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0]121号)政策精神的要求。
2、选址与“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协调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云峰山景区二级保护区内。根据与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分析,本项目开发与《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的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利用规定不相冲突。此外,根据与《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析。本项目开发与《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不相冲突。
3、符合规划结论
本项目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云峰山景区详细规划》中建设项目。对照“详规”文本及图件,本项目的选址位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区二级区,不涉及一级保护区,建设内容为景区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符合《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云峰山景区详细规划》。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的云南省旅游二次创业的需要;符合旅游产品结构从“观光型”到“观光和休闲度假”转变的需要。因此,项目开发符合省政府省旅游规划精神。
本项目的建设,也符合《保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4-2020)》和《腾冲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2020)》。
本项目用地属《腾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中的预留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腾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要求。
4、选址与腾冲历史文化名城和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的协调性
根据《腾冲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其规划保护区主要是腾冲县老城及规划区和顺乡、下绮罗村。本工程位于腾冲滇滩镇,本工程不会影响腾冲历史文化名城、和顺镇历史文化名镇和马站乡自然风光。
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中的云峰山景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面积与《腾冲地热火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云峰山景区详细规划》中的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区大体一致。建设项目位于《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云峰山景区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属于旅游基础设施服务项目,本项目区占地为预留建设用地,不占用林地资源,不会对区域自然森林植被造成破坏。符合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二级保护区的管理规定。因此,本项目与腾冲火山
地热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不发生冲突。
3工程主要环境影响要素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要素是施工占地(长远的影响)和施工人员活动造成的植被破坏(长远的影响)、施工噪声(暂时的影响)、施工扬尘(暂时的影响)、施工废水(暂时的影响)及施工固废处置,另外是景观改变(长远的影响)。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是腾冲云峰山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另外是餐饮服务产生的油烟。其影响将产生于整个营运期。
4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1、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评价区在云南植被区划中处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处于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及中山山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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