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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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闾与国家妓院(谈官妓)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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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 O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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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办妓院,脂粉钱最脏。 O
O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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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初叶,齐国的管仲在宫中设女市与女闾,为中国国家妓院或官妓的开端。希腊 O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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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的梭伦创设国家妓院,比中国的管仲晚了五十年。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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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东周》写到齐桓公宫中的“七市(鲍本“七”作“女”),女闾七百”。闾,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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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中之门。为门为市于宫中,使女子居住卖淫。这就是由国家经营妓院。清朝的褚学稼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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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瓠集续集一·女闾条》中写道: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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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治齐,置女闾三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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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花粉钱”,即夜合资,国家要向女闾征取一定数量的税额,可名之为“夜合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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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或“花粉税”。管子荣膺了此种税目的创始人。 O
O 妓
女市女闾供谁玩乐呢?《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写道: O
O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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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史
昔桓公之伯(霸)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桓公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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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苏代语)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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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即宫中女市,可见首先是供齐桓公日日冶游,满足他的性方面的要求。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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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供一般游士夜宿。那些游士,无论是本国的或外国的,非妇人醇酒不足以羁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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縻他们。有妇侍宿,乐不思蜀。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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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市女闾中的官妓从何而来呢?或谓为“寡妇”,或谓为女罪犯、女俘虏被没入于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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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中或官府为女奴者。《管子·小匡篇》说:“女子三嫁(嫁三次),入于舂谷。”即是一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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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被没入为奴的女罪犯。此说有一定的道理。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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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候,军妓得到了发展(见《独妇山与军妓》篇)。军妓也是一种官妓,即国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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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军队中经营妓院。 O
六朝时发展起来的是世家拥有的家妓(见《金粉世家》篇)。家妓有家籍而无国家
乐籍,因此不是官妓。但可注意晋有“御妓”,已开唐朝“宫妓”之端。宫妓是皇帝在
宫中办的妓院,属于官妓性质。
《晋书·桓伊传》说到东晋孝武帝召桓伊饮宴,桓伊“请以筝歌,并请一吹笛人”。
孝武帝“乃敕御妓奏笛”。御妓属于御府。御府的女乐表演者都是皇帝的御妓。
到了唐朝,官妓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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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唐代妓乐均有乐籍,一入乐籍,则成国家娼妓或官妓。妓乐的籍贯先隶太常,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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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教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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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隋已有教坊,唐高祖李渊设内教坊于禁中,掌教习音乐、管理倡优等事。教坊官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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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 属于太常卿。武则天如意元年,将内教坊易名为“云韶府”,设置云韶使,以中官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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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但仍旧隶属于太常。玄宗李隆基登基,以为太常只宜典雅乐,不宜典倡优女乐,开元二
十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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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年,遂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而云韶府不废。并于长安置左、右教坊,专掌倡优杂伎,
四 O
O 用中官为教坊使。妓乐与妓女乐籍从此不隶太常,而属教坊。也就是说,妓乐与妓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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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O 太常寺独立出来了。(事见《文献通考·乐》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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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唐朝凡有乐籍的妓女都是官妓。全国妓女的乐籍概由教坊掌管。妓女可以流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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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身分特殊。唐时有教坊籍的妓女,与尚未系籍的妓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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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连召侑酒饮妓,都须假诸曹行牒,何况陪宿妓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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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有妓女福娘者,愿嫁《北里志》的作者孙棨,对他说:“某幸未系教坊籍,君子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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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有意,一二百金之费尔。”(《王团儿》)一人教坊籍,则脱籍就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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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自居易《琵琶行》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教坊妓女分部,乐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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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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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这不仅是国家妓女或官妓都有教坊乐籍之证,而且女子一有这种籍贯,就表示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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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国家娼妓或官府娼妓,一切都要按官规办事。
妓 O
O 唐教坊又叫教坊署,设于京城,是掌管京都与地方倡优乐籍的最高机关。至于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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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官妓的管辖,则属于“乐营”。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下《杂嘲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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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池州杜少府忄造,亳州韦中丞仕符,二君皆长年务求释道,乐营子女,厚给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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