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世界市场
第一节世界市场的发展与构成
一、发展
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形成,世界市场也趋于完善和成熟。
二、构成
(一)各种类型的国家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
(二)订约人
公司、企业主联合会、国家机关
(三)标的对象
商品、服务
(四)国际商品市场
有固定组织形态的国际商品市场
1、商品交易所(主要是期货交易)
2、拍卖
3、博览会、展览会
(五)国际市场运输与信息网络
1、运输网络
2、信息网络
(六)其他规则、惯例、条款、契约等
第二节世界市场上的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商品销售
二、包销
出口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某个客户或公司的做法。
特点:
1、交易双方为买卖关系
案例:我某公司与国外一公司订有包销某商品的包销协议,期限为一年。年末临近,因行情变化,包销商“包而未销”,要求退货并索赔广告宣传费用。问:包销商有无权利提出此类要求?为什么?
2、独家销售权利
3、双方签订包销协议
三、代理
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积极推销委托人的制定商品。
特点:
1、买卖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
案例:某香港客商愿为上海某生产玩具的合资公司代理一批熊猫玩具出口到沙特。代理费为销售额的5%。问:上海公司能否接受这批业务?
2、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3、代理人不管交易盈亏,只收取佣金。
代理的种类
(一)一般代理(Agent)mission Agent)
(二)独家代理(Solo Agent or Exclusive Agent )
案例分析:香港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定一份独家代理协议,指定由香港A公司为独家代理。订立协议时,日本B公司正试验改进现有产品。不久,日本B公司试验成功,并把这项改进后的同类产品,指定香港另一家公司作独家代理。问:日本B公司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包销与独家代理方式的比较
相同点:
1、都具有垄断性质,都有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对某种商品专营的权利。
2、能调动包销商和独家代理商经营商品的积极性。
区别:
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包销商与出口商之间是买卖关系;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2、承担风险不同。包销商承担经营风险;代理商不承担经营风险。
3、取得的报酬不同。包销商赚取利润,独家代理商赚取的是佣金。
四、寄售
先把货物运往国外市场,委托指定的代销商销售其货物,货物售出后才收回货款,并支付代销商垫付的费用和佣金。
特点:
1、代销性质
2、货物所有权仍属于货主
3、卖出结款
五、拍卖
1、拍卖的概念及特点
(1)拍卖的概念
(2)拍卖的特点
拍卖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
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2、拍卖的出价方法
(1)增价拍卖或英式拍卖(最常见的方法)
(2)减价拍卖或荷兰式拍卖
(3)密封递价拍卖或招标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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