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校抓好落实工作。——蚶江中心校,2015年3月24日
石狮市教育局文件
狮教德〔2015〕1号
关于做好规范国歌奏唱礼仪工作的通知
鹏山工贸学校、各市直学校、各镇(街道)中心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在我市教育系统做好规范国歌奏唱礼仪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重要意义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教材。热爱、尊重国歌,学唱、传唱国歌,规范、普及国歌奏唱礼仪,对于激发爱国报国情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校园是奏唱国歌重要场所,教育系统是奏唱国歌的重要群体,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规范国歌奏唱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国歌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班会、宣传栏、升旗仪式、学校网站等载体向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国歌奏唱礼仪规范,确保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要发挥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规范教师奏唱国歌的一举一动抓起,将教师的庄严肃穆、尊重国歌之情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给学生。要认真落实国歌奏唱规范要求及奏唱礼仪,通过主题班会、小组讨论等形式全面提高师生的爱国意识、落实奏唱的各项要求,让全体师生在参与中感悟国歌的真谛和力量,把爱国之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方式对学校国歌奏唱情况进行督查,对奏唱国歌时不合礼仪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严肃纠正,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
石狮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歌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全部奋斗,是鼓舞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教材。热爱、尊重国歌,学唱、传唱国歌,规范、普及国歌奏唱礼仪,对于激发人们爱国报国情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国歌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教育引导作用,现就规范国歌奏唱礼仪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歌奏唱场合
。重要的庆典活动或者政治性公众集会开始时,正式的外交场合或者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举行升旗仪式时,重大运动赛会开始或者我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赛事中获得冠军时,遇有维护祖国尊严的斗争场合,重大公益性文艺演出活动开始时,其他重要的正式场合。
。私人婚丧庆悼,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商业活动,非政治性节庆活动,其他在活动性质或者气氛上不适宜的场合。
二、国歌奏唱礼仪
。奏唱国歌时,应当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肃立致敬,有仪式感和庄重感;自始至终跟唱,吐字清晰,节奏适当,不得改变曲调、配乐、歌词,不得中途停唱或者中途跟唱;不得交语、击节、走动或者鼓掌,不得接打电话或者从事其他无关行为。国歌不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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