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高质量会计准则
美Arthur Levitt提出判断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标准:
1、一套由一系列会计标准组成的核心系统,这些会计标准包括综合的、被广泛认可的会计计算方法;
2、这些标准必须是高质量的,它们必须是具有透明性和可比性的结果,并且能够被全部公开,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些数据有效地分析一段时间公司的业绩,或者公司之间的业绩差异;
3、准则必须严格地解释和应用,除非会计准则只是为了达到用同一种方法满足处理相似的交易和事件这个目标,那么,无论何时何地,全世界的审计员和规则制定者碰到这些准则的时候就只能严格地按照这些准则来解释和应用了。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四大基本特征
1、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的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相关性的核心是对决策有用。一项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三个因素,即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
2、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和可验证的。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对决策无帮助,而且会造成决策的失败。因此,可靠性也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一项信息是否可靠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即真实性、可核性和中立性。
3、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能够被使用者所理解,即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易懂。信息若不能被使用者所了解,即使质量再好,也没有任何用途。
4、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一个企业的会计信息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会计信息尽量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高质量会计准则与高质量会计信息关系的研究
Jaggi(1975),Saudagaran and Diga(1997)认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不仅需要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作为前提,而且需要高效率的执行机制作为保障。这些执行机制主要包括公司治理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及市场监管等,它们构成了高质量会计准则产生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必要支撑系统。
刘峰(2001)通过选取红光实业的案例进行分析,认为:虽然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是现行制度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应地制度执行,监管与惩罚力度却不明确,惩罚对象也不具体,往往出现受益者、授意者不受罚,执行人员却“代人受过”的现象。在这样一种制度环境下,期望上市公司全面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提供真实且可靠地会计信息是不现实的。因而,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一部《会计法》或相应地会计技术规范是不能解决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安排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举。法律风险缺失导致会计准则的改进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到会计信息质量上来,会计准则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低于法律风险。
朱连生,刘熙宝(2007)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的生成与输出质量具有重大影响,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单就会计规范的改进与变革是不够的,必须同时从建立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入手,从根源上约束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案例:
以连续5年虚增收入的南纺股份为例,2006年至2010年,南纺股份连续业绩造假,。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警告及罚款50万元。公司前董事长等12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及相应罚款,合计153万元。
尽管这已是监管部门能够对南纺股份作出的“顶格处罚”,但仍引发舆论对于“重罪轻罚”的强烈质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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