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安全主题班会 制作:孙静
南京市营防中学
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寝室就像是我们的一个“小家庭”,为我们遮风挡雨。在这个家里,我们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室友一起度过了人生最难忘的大学时光。
但是,在我们的寝室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注意。
例如:
防盗防火
如何防止火灾在宿舍内发生?
学生宿舍内要预防火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
2、不乱扔烟头。
3、不躺在床上吸烟。
4、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焚烧杂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8、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如个别同学在实验室顺手带回实验用酒精,藏匿在床铺下,这些易燃液体,燃点低,极易发生火灾,如有滴漏,一个烟头就可引起火或爆炸。
9、要人走灯关。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10、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所谓乱拉电线,就是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随便拖拉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这样做是很危险的。
寝室用电制度:
学生宿舍统一执行明火管制、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和供配电及用电管制,住宿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不得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
学生宿舍寝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水棒(热得快)、电热毯、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和应急灯等,禁止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在室内搭接电线、安装插座和床头灯等违章用电现象。违反本款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尚未造成损失的,由宿舍管理部门收缴电器设备,移交校方并视情节建议校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对造成重大损失者,由物业管理部门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建议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要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寝室内禁止动用明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禁止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住宿学生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对违反本款规定者,将视其情节由宿舍管理部门建议校方予以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的,要承担经济责任,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收录机、电视机、计算机、音效、音响、音像等电器设备,在熄灯前应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和拨掉插头。其他时间遇到停电,亦必须切断电源和拨掉插头。住宿学生在离开宿舍无人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的照明和电源,并进行仔细的检查后方可离开本寝室;
禁止挪用或损坏楼道内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发生火险时,住宿学生及其它人员要立即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如果已经燃烧起火,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
为保障安全,宿舍内电力线路、灯具和用电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非专业人员和住宿学生个人擅自处理。发生故障时,应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并尊重、支持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不得干扰或妨碍工作;
住宿学生有责任保护电源、电网和设备安全,爱护室内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对毁坏电箱电表等供用电设施设备或私自合闸送电者,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设备损坏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赔偿损失,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维护电源、电网设备安全表现突出,举报、查获违章用电的住宿学生和工作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为保障安全,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掌握住宿学生的安全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楼幢或寝室应按照《消防法》和《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整改;问题严重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宿舍管理人员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时,住宿学生应尊重、支持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不得干扰或妨碍工作。
学生宿舍的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经常畅通,遇紧急情况时,管理工作人员要积极组织住宿学生进行疏散,确保住宿学生生命安全,住宿学生要听从指挥,配合行动;
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
一、绳索自救法:家中有绳索的,可直接将其一端拴在门、窗档或重物上沿另一端爬下。过程中,脚要成绞状夹紧绳子,双手交替往
下爬,并尽量采用手套、毛巾将手保护好。
二、匍匐前进法:由于火灾发生时烟气大多聚集在上部空间,因此在逃生过程中应尽量将身体贴近地面匍匐或弯腰前进。
三、毛巾捂鼻法:火灾烟气具有温度高、毒性大的特点,一旦吸入后很容易引起呼吸系统烫伤或中毒,因此疏散中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起到降温及过滤的作用。
四、棉被护身法:用浸泡过的棉被或毛毯、棉大衣盖在身上,确定逃生路线后用最快的速度钻过火场并冲到安全区域。
五、毛毯隔火法:将毛毯等织物钉或夹在门上,并不断往上浇水冷却,以防止外部火焰及烟气侵入,从而达到抑制火势蔓延速度、增加逃生时间的目的。
六、被单拧结法:把床单、被罩或窗帘等撕成条或拧成麻花状,按绳索逃生的方式沿外墙爬下。
七、跳楼求生法:火场切勿轻易跳楼!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住在低楼层的居民可采取跳楼的方法进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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