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张海峡商法第九篇讲义.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九章海商法
 

一、海商法的调整对象——船舶与船员
。海商法中的船舶具有特殊的含义。我国《海商法》所称的船舶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用于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
(1)我,才能取得一国国籍,从而取得悬挂一国国旗的权利。根据国际公约,没有悬挂国旗的船舶不能在公海上航行,否则将视为海盗船。在船舶所有权变动、船舶抵押、光船租赁时都应依法办理登记。
(2)船舶登记制度:船舶登记的法律效力,表现为通过登记从船舶登记机关获取了相应的登记证书来证明其享有的船舶权利,并可以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可为自然人所有,也可为法人所有。船舶所有权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船舶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总结: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船舶抵押权的设定:船舶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就其概念而言语物权法的抵押权是一致的。
①有权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是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或船舶共有人。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的,应当取得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②当事人设定船舶抵押,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船舶抵押权的效力:船舶抵押权赋予其担保的债权以优先受偿权。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①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②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主债权转移,抵押权随之转移。
对于船舶抵押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主体是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的人或船舶共有人;
(2)共有船舶抵押,必须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
(3)船舶抵押权设定的形式要件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可见对于未建成的船舶也可以设定抵押。

船舶优先权是指请求人依照《海商法》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中一项特有的权利,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
(1)船舶优先权的特点:
①船舶优先权的义务人: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
②船舶优先权针对船舶主张
(2)我国《海商法》第22条规定,以下海事请求有优先权:
①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基本人权)
②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基本人权)
③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④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⑤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以上海事请求权优先于其他请求受偿。同属船舶优先权的,按以上顺序受偿。但是,第④项海事请求,后于第①项至第③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①项至第③项受偿。同一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④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2)船舶优先权的消灭:我国《海商法》第29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
①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不行使而消灭。1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不变期间,除斥期间)
②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③船舶灭失。
④《海商法》第26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
5.
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

张海峡商法第九篇讲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85872037
  • 文件大小87 KB
  • 时间2017-10-1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