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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导学
尹海燕
内容提要
课程简介
证据学的性质、法律地位
课程体系
课程重点、难点
考核形式
媒体资源
教学计划安排
学习建议
本次课的讨论题目
下次课的内容提示
交流方式
同学们
再会
课程简介
证据学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试点”法学专业第二学期开设的限选课程。本门课程4学分。主讲教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樊崇义教授。樊崇义教授将通过本学期直播课堂和网上IP课件与大家见面。
课程简介
本学期证据学的文字教材,采用樊崇义教授主编、公安大学出版的《证据学》(2001年版)。
证据法的性质、法律地位
关于证据法的性质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证据法具有独立性,既不属于实体法,也不属于程序法。
通说认为证据法的基本性质是程序性。
法律地位: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和程序法的内容大部分交叉,有很强的程序性,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但证据法的某些规则内含着实体法的内容。
总论
证据论
证明论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四章证据的种类
第五章证据的分类
第六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重点)
第十一章证据的审查、判断
证明过程
第七章证明概述
第八章证明对象
第九章证明责任
构成要素
第十二章推定和司法认知
第十三章证据规则
证明方法
(重点)
第十章证明标准
证据学
证据学四大重点
证据的相关概念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联系与区别
—专题辅导
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
—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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