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惰”的德国人
有100多年历史的社会福利制度,让德国人享受“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国家照顾。这个曾经让德国人引以为豪的体系,现在却让德国社会不堪重负。
19世纪末,社会福利保险开始在德国形成,当时的德意志帝国宰相俾斯麦为了缓和同产业工人的矛盾,制定了社会福利法。此后,德国的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
德国宪法确定德国是一个社会福利的联邦国家,国家必须保障所有公民起码的生活条件,有责任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必须促进工作条件和工人收入的改善。在这样的规定下,德国建立了广泛的社会福利网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事故保险以及各种国家补贴。这些福利费用由社会交纳的保险金和政府财政补贴构成。
德国的社会福利之高,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据统计,德国现在享受社会救济的人有290万。目前,德国一年的社会福利支出已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
高福利让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衣食无忧,然而也有很大的副作用。高额失业救济金,就让很多失业者宁愿呆在家里而不再工作。德国失业率居高不下,“懒惰”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高福利也给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从1991年算起的11年间,德国政府债务整整翻了一番。政府负担过重导致国家投资行为减少。同时,企业因为承当沉重的社会福利负担,发展活力受压制,企业的竞争力受到限制。很多企业因此不愿意雇佣工人,不愿意在德国境内投资。
高福利带来低发展。最近一些年,德国的经济增长很多时候接近零,这又进一步对福利系统形成威胁。德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德国政府终于认识到,社会福利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最近几年来,德国政府一直在处心积虑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希望以此重新振作经济,保持国家的活力。但是进展缓慢。
施罗德政府2002年重新执政之后,制定了“2010年议程”的改革计划,着手改革福利制度。主要措施包括:通过降低税率增加个人和企业的收入,刺激消费和投资;改革失业保险和救济制度,逐年削减失业者的救济金,对拒绝再就业者予以削减救济金惩罚;推迟甚至暂时冻结退休者养老金的增加;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除交纳保险金外,就诊、领取药物和住院还需额外付费等。
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例,其主要内容是增加法定医疗保户的自费内容,如免费看病将改成每次看病收费10欧元,住院治疗费以及药费个人要承担10%,非处方药品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等等。虽然这是二战后德国医疗保险体系最大的一次改革,但实际上它并未触及德国医疗市场的根本性问题。
养老金在德国的福利支出中比重最大,因而改革遇到了强大阻力。在德国是由正在工作的人缴纳保险费,来支付退休老人的养老金。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德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入不敷出。目前,德国人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总额为160亿欧元,为了支付养老金,联邦政府每年还要拿出729亿欧元来补贴。
拟定中的改革方案包括提高养老保险费、降低养老金标准、推迟退休年龄等。但这些改革举措还没最后敲定,就遭遇来自居民特别是中老年人的强烈反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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