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有青丝编目录”正诂
[摘要]认为“尚书有青丝编目录”中的“尚书”不是指儒家经典之一的《尚书》,而是指掌管章奏诏书的官署机构。尚书的“青丝编目录”是汉代诏令目录,证以出土简帛可知,该目录只有“目”而没有“录”,和英文contents相当,而与刘向典校中秘撰写的“叙录”迥别。辨明“尚书有青丝编目录”的确切含义,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目录的最初体制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尚书《尚书》
目录
[分类号]G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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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有青丝编目录”中“尚书”的确切意指
“尚书有青丝编目录”语见《文选》卷三十八任彦升《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所引刘歆《七略》,一般认为,这里的“尚书”二字为书名,是指儒家经典之一的《尚书》,并且,这是我国“目录”一词的最早语源,也是我国一书目录
(和群书目录相对)称名之所由,包括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余嘉锡《目录学发微》、来新夏《古典目录学浅说》等在内的目录学史著作皆持此论。
我们认为,这里的“尚书”是指西汉官署机构“尚书台”,而与《尚书》无涉。诚然,《尚书》是有目录的。但我国先秦至西汉时期一书目录皆称“序”而不称“目录”,如《诗序》、《易经?序卦》、《吕氏春秋?序意》、《史记?太史公自序》。同样,《尚书》的一书目录在古代也称为《书序》,包括大序和小序。《史记》引《书序》多达52篇,说明司马迁应亲见过当时流传的真本《书序》。“尚书有青丝编目录”中的“尚书”如果是指“《尚书》”,根据古人文例,应表述为《尚书》有青丝编“序”,而不是有青丝编“目录”。而作为官署机构的尚书,其掌管的诏书目录,又只称为“目录”而不称为“序”。详下。
我们注意到,学者们在引及“尚书有青丝编目录”一语时,皆径引李善注语,而未审任彦升原文。今案,任彦升原文为:“原夫存树风猷,没著徽烈,既绝故老之口,必资不刊之书。而藏诸名山,则陵谷迁贸;府之延阁,则青编落简”。大意是:德行功业不可悉赖口耳相传,故书诸典籍。而典籍即使藏之名山,亦难免山谷移易;即使藏于书府,亦难免编简残毁。稳妥的办法是立碑以求长久,从而点明“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的题旨。李善在“府之延阁,则青编落简”下引刘歆《七略》日:“孝武皇帝
?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山。故内则延阁、广内、秘书之府。又曰:尚书有青丝编目录”。可见,这里的“尚书”应和“延阁、广内、秘书之府”一样是机构名称,而与作为儒经之一的《尚书》无涉。同样,任彦升原文“青编落简”中的“青编”也应该和“延阁”之类的书府相联系,是延阁中的“青编落简”。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于是建藏书之策”引如淳云:“刘歆《七略》日:‘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李善所引的“秘书之府”,即如淳所引的“秘室之府”,乃皇家藏书机构。五臣之一的吕延济注亦日:“延阁,书府也。言著书……置诸书府则复编简残毁,言不如立碑之长久也”。显然,任彦升是把“青编”视为“延阁”中的产物;而李善和吕延济都把“尚书”和“延阁”同视为书府(即藏书机构)的。所以,“尚书”并非“《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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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的历史演变及其主要行政职掌
“尚书”作为官署机构,其称谓源自秦朝。杜佑《通典》卷二十二《职官四》云:“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尚犹主也”。而?溯其源,则可上推到战国时魏国的“主书”和齐国的“掌书”。《吕氏春秋?乐成》:“(魏文侯)命主书曰:‘群臣宾客所献书者,操以进之。’主书举两箧以进”。《吕氏春秋?骄恣》:“(齐宣王)遽召掌书日:‘书之”’。刘向《新序?刺奢》作:“召尚书书之”。秦时“尚书”和先秦的“主书”、“掌书”一脉相承,以主管典籍、文书为职志,从属于少府,地位颇低。历史上,尚书地位之隆升始自汉武帝。“汉武鉴于汉兴以来丞相、御史二府的职权过重,因而把侍从左右的秘书班底‘尚书’的地位提高”。《通典?职官四》又云:“汉承秦置……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及封奏”。至汉成帝时设尚书员,分曹理事,尚书的职权和机构进一步扩大,“尚书”也被誉为“百官本”(《汉书?贾捐之传》)、“枢要”(《后汉书?韦彪传》),成为朝庭的核心机构。所以,《汉书?元后传》中说,成帝居(元帝)丧而不问政事,即令王凤“典领尚书事”;王凤辞职,成帝即“躬亲万机”、亲自主政。武、成之后,群臣章奏都经过尚书,成为隋唐时期尚书省的先导。
汉代尚书地位隆升后,其主要行政职掌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臣民的章奏由尚书台向皇帝呈报。如:《汉书-王莽传》:“太师孔光等请诏尚书,勿复受公之让奏”。要求尚书不要再接受王莽辞让宰衡之封号的章奏。有时,尚书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扣押一些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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