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信息材料,使学校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同时为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和进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
2.针对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中心和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信息的搜集和报送,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
3.时效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及时反映学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以及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呼声,保证信息搜集报送高效化;
4.准确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在报送信息过程中,做到点面结合、冷热结合、喜忧结合,使信息内容能切实反映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师生员工真实思想。
二、信息工作流程
1.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各单位将本单位产生的各类信息,按照信息写作的方法成稿后,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办公室。
2.信息加工和整理。学校办公室负责将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校对、审核、筛癣鉴别,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使之条理化、规范化。
3.信息报送和传递。学校办公室将审核成稿后的信息,撰写报送或印发上级有关部门、兄弟院校及全校各单位,实现信息交流。同时,将各类信息分类编写成、和。
4.信息贮存和反溃建立信息资料库,对各类信息归档保存,并做好相关信息的落实反馈工作。
三、信息工作基本要求
1.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工作岗位责任制。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党政信息管理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处级领导主管信息工作,并配兼职信息员一名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撰写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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