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同开发警务加油(气)站的合作协议.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共同开发昆明市警务加油(气)站
的合作协议
甲方:云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乙方:

为谋求共赢、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决定共同合作开发云南省警务加油(气)站项目,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云南省警务加油(气)站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双方
云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中石油在云南省负责加油加气站开发的专业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是有志进行加油(气)站建设的企业。
二、合作原则与目的
甲乙双方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合作,先期在云南省内共同开发四座警务加油(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其后,陆续在云南省范围内开发其他加油站,加气站项目。
三、合作内容及方式
1、甲方负责根据云南省政府、省公安厅的规划,完成四座警务加油(气)站的土地落实、手续办理、设计工作,并在每一座警务加油(气)站建设完成后,协调中石油云南销售公司共同完成该座警务加油(气)站的回购工作。
2、乙方负责将上述四座警务加油(气)站部分建设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到甲方帐户(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及时将其帐户信息提供给乙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保证金计2000万元付入甲方帐户。
3、在甲方的监督与指导下,乙方负责加油加气站的工程发包、过程管理、工程建设
、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事宜,保证按时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
4、上述四座警务加油(气)站的油站部分将由甲方协调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进行回购,而四座警务加油(气)站的气站部分将由甲方进行回购。
5、四座警务加油(气)站站点回购价格如下(注:以下记载的各加气站的回购价格,为甲、乙双方商定的回购包干价。以下记载的各加油站的回购价格,为甲方负责为乙方实现的最低回购价;对于各加油站最终的回购价高于以下记载价格及乙方成本后的“溢价款”,由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50%的比例分享):
1).孙井警务油气联建站
地址:昆玉及玉元高速公路k80+800处(左幅)
加油站占地4亩(净用地)
加油站总回购价格:¥3820万元
2).桃源警务油气联建站
地址:昆玉及玉元高速公路k92+90处(右幅)
加油站占地4亩(净用地)
加油站总回购价格:¥3500万元
3).新平警务油气联建站
地址:昆玉及玉元高速公路k148+100处(右幅)
加油站占地4亩(净用地)
加油站总回购价格:¥3050万元
4).青龙厂警务油气联建站
地址:昆玉及玉元高速公路k180+200处(左幅)
加油站占地4亩(净用地)
加油站总回购价格:¥3150万元
6、气站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为准。
7、特别说明:
(1)以上的回购价格所对应的土地面积如有增减,则该回购价格按照增减的土地面积和乙方为甲方实际取得该土地的每亩综合价金,相应予以调增、调减;
(2)以上的回购价格所对应的加油(气)站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标准,为中档,且加油站、加气站的级别均为三级站;
(3)上述回购价格具有包干性质,超支甲方不补、节余乙方不退;乙方负责在前述回购价格范围内完成各加油(气)站的建设,如各站的实际成本费用超出前述回购价格,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与甲方无关。鉴于加油站的回购存在资产

同开发警务加油(气)站的合作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447750
  • 文件大小38 KB
  • 时间2017-11-05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