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201X年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安排部署
以及邯郸市人民政府201X年2月25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使改革试点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 以药补医机制根本改变,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城乡纽带和地域龙头作用充分发挥。
二、试点单位
曲周县中医院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将试点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实行一取消、两降低、两调整。
1、取消药品加成。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
2、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CT、DR、彩超等检查费在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
3、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高值医用耗材加成率由5%降低为3%。
4、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诊查费等体现医疗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不超过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5、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将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项目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关于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两降低造成的减收,按照6:
3:
1的比例通过三个途径予以解决:
6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
费等)弥补,30%由县财政予以补贴,10%通过医院降低消耗、减少成本支出内部消化。
(二)完善财政补偿机制
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县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履行出资责任,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1、一取消两降低补贴
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部分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和降低高值医
用耗材价格导致医院减收的30%由县财政予以补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按季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由县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试点医院。
2、其它项目补贴
(1) 对试点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县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由试点医院提出申请、医院理事会同意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补助。
(2)对试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无主病人救治费用
等公共服务经费。
(3)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经费,经财政、卫生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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