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情况督查报告
代表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全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旗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我和常委会委员执法检查组,在旗环保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于6月17日至18日对我旗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旗环保局的工作汇报,重点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旗新址水源保护区、环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地《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水污染防治法》自年6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旗环保局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地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为了《水污染防治法》更好地得以贯彻实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旗环保局通过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使我旗广大农牧民、中小学生了解了我旗水资源状况,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和保护水资源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每年旗环保局都以综治宣传月、“五五”普法、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
法》。年以来,旗环保局累计发放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单15000多份,出动100余人次。各办事处积极配合旗环保局工作,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饮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旗幅员辽阔,大小河流100多条,大小型水库6座,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饮水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我旗落户新址以来,旗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11月,科尔沁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工程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和盟环保局验收,年乌兰河河源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年协林嘎查在我旗率先申请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区,其他各也都在积极申请建立水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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