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冯玲于2003年11月15日下午
在天健所辅导记录稿
(未经本人审阅)
辅导题目:中介机构清产核资经济鉴证
清产核资工作简介(中央企业196家合并后189家)
清产核资历程:我国清产核资共进行了五次,第五次是1995年,1995年以后成为日常工作;
清产核资原因:
从企业年度决算中看出审计报告中的保留项目年年都有,即企业资产不实、财务不清、信息不准的问题仍然存在;
企业历史包袱很重;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国资委监管需要扎实的基础,这就要求资产核实。
3、清产核资的目的:
核实资产,弄清家底;
核实损失,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打基础;
规范事业单位及10家军工企业的会计核算;
核实境外企业的资产,并规范对境外企业的监管;
加快推动企业的内部机构调整。
4、清产核资的内容:
账务清理:对企业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包括各项内部往来款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进行清理,最终保证企业的账账相符、账证相符(此内容参见清产核资工作手册第27页);
财产清查:对实物资产全面进行盘点,保证做到账实相符(此内容参见清产核资工作手册第28至32页);
价值重估:这次清产核资原则上不做价值重估,特殊情况1995年没有价值重估的徐申报批复后再做出外;
损失认定:(此内容参见清产核资工作手册第33页);
资金核实:怎样核销资金(此内容参见清产核资工作手册第37页);
完善管理。
本次清产核资与以前的不同点(特点):
1、要求提高了:
规范性-以前文件较为零星,国资委成立后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一共5个文件;
明确了需要中介机构介入(除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明确了责任: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国资委的责任明确;
2、范围扩大了:
以前只涉及企业,本次涉及的196家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都要纳入;
这次清产核资要求,不管涉及多少级次都要一清到底,整个集团都清;
内容全面了包括了有问题的资产和负债;
损失认定范围增加了,有问题的负债及基建的损失也可以申报;
对损失认定的尺度放宽了,中间有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可以作为确认资产损失的证据,这对中介机构来说机遇和风险都增加了;
损失处理的尺度放宽了,以前要求先由企业自行消化,如企业自行消化有困难的可以申报核减权益;
这次改为经确认的资产损失首先冲减权益无权益可冲的,再由企业自行消化。
清产核资的文件体系:
五个文件有清产核资办法和清产核资工作规则,清产核资办法是纲,其中:72号、73号、74号和78号文件是清产核资工作规则它们是对办法的细化。
三、中介如何开展经济鉴证工作
1、经济鉴证工作的主要内容:
损失挂账鉴证;
专项财务审计;
协助企业进行资产清查;
提供咨询服务。
2、经济鉴证工作的作用:
对企业:规范行为、提供资产损失证据、对内部管理提供帮助;
要求达到清查真实,帮助企业搞好清产核资工作,按国资委的文件要求把好关。
对清楚)
3、损失挂账鉴证(7个方面):
经济损失挂账鉴证的中介机构种类(中介机构有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都可以参与);
,仅对某项经济鉴证负责;如评估、律师事务所等;
,即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计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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