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