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作风建设年实施意见
市委确定今年为全市“作风建设年”。为深入搞好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形成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根本要求,以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巩固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认真解决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努力把*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干部利益,使老干部合法利益最大化,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提供思想作风保证。
二、主要内容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和老干部局实际,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深化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4月至6月,在局机关和全局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理论学习。采取局班子中心组、支部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读本》等教材;自学《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先进事迹选编》、《赶考》等书目;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中央纪委领导和中央经济管理部门领导来渝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形势报告会。
2、开展专题教育。学梁平县虎城镇党委书记邓平寿等优秀基层干部先进事迹;看反腐倡廉警示片;讲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廉政党课。
3、检查整改。安排一定时间,按照“清廉从政、服务发展”要求,认真查找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一心一意求发展、促发展;增强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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