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制度利剑直指腐败
开展巡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党内监督力度,从巡视制度的探索、建立、规范,直到写人党章,就是切实加强制度反腐工作的一个新突破和新创举。
巡视制度的建立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这些年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据中纪委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3000多项,其中中纪委监察部200多项。十六大以来,中央制定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重大法规制度,还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要实施的
118项制度,把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统一起来,重点突出党内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经中央批准,1996年1月,中纪委六次全会作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的部署,2000年,党中央决定由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成立巡视办公室,派出巡视组,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重大决策。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巡视工作首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党中央的部署,2003年,中纪委、中组部正式组建专门的巡视工作机构。目前,中纪委、中组部共设立了11个巡视组,其中:5个地方巡视组、1个金融巡视组、3个企业巡视组和2个国家机关巡视组。为加强对巡视组工作的组织领导,中纪委、中组部还建立了巡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巡视工作,并下设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
2003年到2004年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也先后组建了党委巡视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至此,形成了覆盖全党的党内巡视监督网络,并逐步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对中央直接了解各省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廉洁勤政的情况,对及早预防和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7年10月十七大通过了党章修正案,第十三条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这是对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成效的总结和肯定,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巡视寻出一批腐败分子
权力监督是反腐败的重中之重,权力没能得到有效制衡,是近几年腐败向高层化发展的重要原因。表现在:越来越多的位高权重的“一把手”掉进腐败的泥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百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上亿元也不稀罕;串案、窝案的比例增加,有很多是围绕着地方的“一把手”展开的;“家庭腐败”、“集体腐败”已经成为腐败的新特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越来越多;卷资外逃官员增多,金额巨大,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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