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凉政办发〔2015〕17号),为进一步做好乡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重要性。政府网站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但部分乡镇网站存在建设和管理不到位、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建立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保障机制。各乡镇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各乡镇要确定专人管理,安排热爱网站工作、有一定电脑技术和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担任网站管理人员,并尽量予以固定,做好网站的日常管理、信息更新和维护。乡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要经乡镇分管领导审定后发布。需要在凉州新农村网发布的新闻稿件电子文档应为Word或Wps格式,图片应为JPG格式。(联系电话:2222007,邮箱:
lz2222007@,QQ交流群:97033100)。区上将定期对各乡镇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凉州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
国办发〔201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范围
(一)普查目的。摸清全国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对普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网站,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
(二)普查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国务院各部门(含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下同)及其内设机构网站,国务院各部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检查、自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时间和进度
普查从2015年3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统计摸底阶段(3—4月)。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各级政府网站要于4月2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填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4—8月)。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检查整改,并于8月31日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同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三)抽查核查阶段(6—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政府网站有关信息,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同时在中国政府网建立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设立面向社会的政府网站普查邮箱,方便公众通过数据库查找、使用和监督政府网站,并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邮箱进行反映。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召开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交流会及区域性片会,通报普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四、组织和实施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要组织做好本级政府及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级上报有关情况。
(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推进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有关情况。
(三)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负责组织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有关情况。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有关国务院部门负责汇总报送,不列入地方同级政府报送范围。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有关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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