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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衙门”的监管软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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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衙门”的监管软肋

“清理风暴”治标难治本

近年来,地方党政机关盖豪华办公大楼之风蔓延,豪华“衙门”成了社会公众不断“目睹之怪现状”:从2004年底重庆市忠县黄金镇修建“天安门”城楼式办公大楼,到2006年河南郑州市惠济区占地530亩建成外观极似“白宫”的办公新址,再到今年中纪委等七部委通报的河南省濮阳县、山西省粮食局、甘肃兰州市财政局、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典型案件,以及最近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广西宜州市违规修建超标楼……不少地方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不良现象屡禁不止,不断引起民众哗然,更拷问着我们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中央对豪华“衙门”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掀起了又一股针对豪华“衙门”的“清理风暴”。继今年年初中办和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后,中纪委等七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在对豪华“衙门”强烈质疑以及对“清理风暴”拍手赞成的同时,我们似乎更应深思,豪华“衙门”为何屡禁不止,各地超标准的楼堂馆所反而愈演愈烈。

事实上,中央对豪华“衙门”可谓是“禁令”不断: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发出关于清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通知,并公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申“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我们看到,全国性的狠刹兴建楼堂馆所之风几乎是每几年就刮一次,中央不可谓不关注,整顿的态度不可谓不严厉,但是禁令依然挡不住楼堂馆所超标建设。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担心,这次“清理风暴”会不会又重蹈覆辙呢?

消除监管的制度障碍

之所以形成当前地方“衙门”的奢华之风,首先是监督体制上的障碍。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并称四套班子,其间更多的是协调配合而非监督制约。从郑州市惠济区的“白宫”现场可以看到,“四套班子”的四幢楼围绕“白宫”形成了现实的共同利益,所谓监督如何不形同虚设?第二,由于公共财政不透明,广大纳税人缺乏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防范一些地方的公共财政由“用之于民”蜕变为“满足政绩或特权之需”,老百姓面对地方政府乱花钱甚至举债搞形象工程无可奈何,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付之阙如。第三,以往,国家固然有关于办公场所等修建的标准,但这些规矩还不够细致不太具体,如对机关办公楼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在城市中心区域扩建的规模、公务人员人均办公面积、单位面积装修费用等,尚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加上近年来“超标”现象已是司空见惯,逐渐法不责众,监管难以下手,更难下狠手。第四,仅从地方政府驻地迁移这一导致兴建办公楼的正常事项看,民政部甚至国务院行使对地方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批权,但其批复同意后一般要求搬迁经费由当地自行解决,且不说申请驻地迁移的地方政府会通过各种形式做工作,仅看无须它掏钱一项,何来扮演严厉监管这一铁面角色的动力?


因此,当务之急是消除制度障碍,通过多种途径促使监管到位。一是使人大在对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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