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审批新模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田福新
(清远市城建规划信息中心)
【摘要: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利用传统的方法对规划方案的审查结果与复核的一致性,针对大型方案的审查效率,更是难以得到有效提高。本文旨在提出通过建立一套电子审查系统,探索一种新型的审批模式与方法,从而避免审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错误,大大提高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的科学性、准确性以及审批效率。】
关键词:电子审查审批效率审批模式总平面
1项目背景
所谓电子审查系统,就是针对规划设计单体提交的电子版设计方案(如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等)进行的审查系统。该系统的应用对象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用于对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指标审查。采用电子审查系统,可以有效避免在方案审查过程中的人为错误,有效提高规划部门的审批效率、科学性与准确性。
自2005年以来,一些技术性的软件企业开始针对规划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审查环节进行软件研发,比较典型的企业有北京理正、北京森迪特、上海数慧、广州城信所以及洛阳众智、洛阳鸿业等,这几家企业长期钻研规划业务,在城市规划领域具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从技术水平上来看,也各有千秋。其中前三家企业早期均以AutoCAD为基础,基于CAD技术进行了大量的技术探索,而后三家则以ArcGIS为基础,基于GIS技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摸索后,目前逐步有将CAD技术与GIS技术进行融合的趋势,也就是说,电子审查系统的应用模式也将随着技术的改变而改变。
2应用模式
从国内的实际应用模式来看,目前主流的应用模式有两种。
设计+审查模式。该模式是一种早期的应用模式,也是目前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模式。从应用模式来看,该模式具有两大不可调和的矛盾:其一,采用自我设计、自我审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错位,只要通过设计软件进行设计的方案,就能够通过审查,是一种典型的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做法。其二,当审查条件发生改变或增加审查项时,若不能通过修改设计端的应用程序则审查端的应用也将变得难以实现。因此,在灵活应用和审批的科学性上,该应用模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标准+审查模式。该模式是近两年来形成的一种新型模式,充分解决了设计+审查模式中的局限,使得设计单位可以摆脱对软件开发者的依赖,只要设计人员能够充分理解标准的意图,则可以用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版本的软件进行灵活设计;审查人员可以在对技术审查指标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地审查,使得审查结果更加合理、有效。虽然该模式具有灵活、实用的特性,但在实际应用过程来看,由于全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各地规划管理部门在技术审查细则上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设计人员每到一地均需要熟悉当地的技术审查规范,从而为方案设计造成一定的不便。
综上所述,两种方案各有利弊。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积极地探索,目前采用了一种新型的“标准+规整+审查”模式。该模式的应用要点就是将方案的规范性审查前置给设计单位,那就是将我们制订的图层分层及绘图标准,通过一个数据规整软件分发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可以通过该数据规整软件进行方案的规范性检查与错误修正,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审查人员的审查效率,还可以实现“设计重规范,审查重指标”的目标,从而使得规划审查具有高效性、科学性。
3
论电子审批模式及电子审查系统的建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