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黄石市国
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本机关
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
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更新、说明。
一、编制依据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进一步提高国
土资源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
上公开目录》、《黄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规定,
制定本指南。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
织机构情况;
(二)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和标准;
(四)“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审核、审批具体事项和法律、
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报件所需资料及
相关办理结果;
(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六)人员编制、干部使用、竞争上岗和人员录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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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专项资金、地质灾害治理专项
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
(九)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十)审批许可事项资料目录(见附件);
(十一)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黄石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是:
),在信息公开目录中点击所需要的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
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
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
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
黄石市亚光新村 9 号;办公时间:工作日内;联系电话:
0714-6262712、6264818;传真号码:0714-6264879;电子邮件:
hsgtjxx@;邮政编码:435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访问局门户网站“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本机关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本机关网站网址:/)。
申请人也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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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
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
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
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
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
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
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息信,
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
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
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
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形式进行公开,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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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包括通过黄石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市招投标中心和国土资
源交易网、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和当面接受咨询等公开方式,
辅助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办事指南以及其他方式。
做到凡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介公开;凡是人民
群众办事需要了解的政策、规定和程序,通过设立办事窗口、印
发办事指南、设置办理流程依据告示牌等形式进行公开;凡是事
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采取评议会、听证会等形式公
开;凡是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通过会议、文件和局域
网等形式公开。
五、公开时限
工作动态和新闻定期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更新;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等长期保留(若有修订则适时更新,若废除则自
废除之日起删除)。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
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监督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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