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诉信息
第六十七期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二处编二○○九年四月三日
目录
【调查研究】
深圳市福田区诈骗案件的特点及治理对策
【理论研究】
酌定不起诉被害人救助问题研究
【工作信息】
不诉回访护民企服务大局保经济
倾听意见保障律师权利沟通交流促进规范执法
龙岗区院公诉一科喜获深圳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案件信息】
龙岗区院提起公诉的“”系列
职务犯罪案件成功获判
昔日拜师学偏门今日锒铛入大狱
从东莞赴深圳抢夺两被告人在南山受审
失业少女心生邪念小偷小摸渐成盗贼
入户抢劫强奸同事潜逃八年终于被抓
一专门盗窃超市奶粉团伙获刑
帮人送“K粉”以为是“冰毒”贩卖非毒品仍以未遂被诉
盗窃不成还打人,被判重刑悔终生
唆使未成年人藏身行李箱,盗窃机场大巴行李
伪造客户身份办卡透支诈骗团伙获刑入狱
网络银行交易警惕资金遭窃
偷了三井盖判了三年刑
为男友讨欠薪冲动放火痴情女子被定罪发人深思
【公诉文化】
法庭上的神圣公诉人的责任
【调查研究】
深圳市福田区诈骗案件的特点及治理对策
福田区院王文波
内容摘要:本文结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受理的诈骗犯罪案件反映出的此类犯罪的持续高发态势、多样化发展和组织化程度高等特点,分析了在司法实践中办理此类案件的难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治理对策。
关键词:诈骗犯罪特点治理对策
诈骗犯罪是常见的多发性智能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和欺骗性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人难、定性难、追赃难、处理难”办案难点。而一些诈骗分子惟利是图,疯狂连续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而且诈骗范围愈广,诈骗数额日巨,不仅使广大市民的财产蒙受巨大损失,而且使一些被骗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笔者拟结合福田区院近期受理的诈骗犯罪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分析深圳市福田区此类犯罪的特点及办理难点,以便提出相应的防范治理对策。
一、辖区内近期诈骗犯罪特点
1、诈骗犯罪案件仍呈持续高发态势
据公安部的统计资料显示,1993 年公安部门立案的诈骗案件为50644 件, % ,而到了1997 年,诈骗案件已达到78284 件,%。近年来,我院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亦呈持续高发态势,2007 年共受理诈骗类案件94 件,% , 2008 年此数据则为107 件,%。其中以诈骗罪为例,2004 年受理案件数仅为29 件,但到了2007 年则增至49 件,2008 年更是高达69 件。在其他类型案件总体保持平稳甚至略有下降的情况下,诈骗犯罪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引人关注。
2、传统街头诈骗与新型经济诈骗均呈多样化发展
传统街头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不断翻新,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往往采取捡钱平分,祛病消灾,易拉罐中奖,车辆或行人“碰瓷”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等方式诈骗钱财。
另外,随着互联网、通讯及金融电子化的快速推进,新型经济诈骗犯罪也层出不穷,如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名义,以市民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处于不安全状态,或涉及洗钱、贿赂犯罪等,以需要对银行帐户保护或监管为名,欺骗市民将自己的账户内存款转入诈骗分子开设的银行帐户中。除此之外,还有利用异地手机群发虚假信息进行短信诈骗,通过网上
“钓鱼”,利用“酒托”疯狂诈骗市民巨额消费,以及以“招商投资”或签订虚假购货合同诈骗境内外公司企业等。
3、团伙犯罪多,组织化程度高
除金融诈骗多为单人作案外,合同诈骗及普通诈骗团伙作案多,我院2008 %,其中5 人以上的重大团伙性案件有7 件,%。而且近期几个重大诈骗案件中,均呈现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作案中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团伙化、职业化特点。如在鲍某某等16 人诈骗案中,鲍某某租下中心区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用地,冒充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人民币的集团公司,涉案人员40 余人,这些人并非临时简单拼凑,而是相互间具有老乡、亲友等较为密切的身份关系,甚至有兄弟二人、父子三人一起涉案。此外,鲍某某规定“业务经理”一律使用假姓名,作案目标也只选择境外公司,且“业务经理”相互之间不得交流沟通。
一些街头诈骗也由传统的“单打独斗型”向团伙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如“捡钱平分”类诈骗中,诈骗分子故意遗失一包现金或“贵重首饰”在受害人附近后离开,其同伙则装做过路人“帮助”受骗人捡拾物品,将受骗人带至僻静无人处平分,后称其愿意“吃亏”,让被骗人交出身上所有钱物,或让被害人证明自己没有捡到钱款,要被害人打电话给冒充银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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