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局股级干部任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调整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任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公开公示等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的做法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任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公开公示等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的做法是》为重点,“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要求,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一批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任用到领导岗位,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把贯彻《条例》同强化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文明公正履职等业务工作的切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7年,共向市局推荐4名副科级分局长
后备干部报市局考察,4名股级干部转任职务,提任正、副股级干部各1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1、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为充分发扬民主,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参加,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了充分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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