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
广州医学院人文学院
医学伦理教研室韩丹
handanuser@
**********
第十章死亡伦理
:安乐死的基本条件及伦理争论、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
:安乐死的定义、临终病人的特点
:安乐死及临终关怀的历史进程
“象斯芬克斯之谜那样,永远摆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字──死”。
——巴金
本章内容
第一节死亡的概念
第二节安乐死的伦理论证
第三节临终关怀的回顾与展望
第一节死亡的概念
我在朦胧中倾听,许多回
我几乎爱上了安乐的死亡,
用冥思苦想多次的音韵称呼她柔和的名字,
我的气息恬静;比任何时候更觉得死去是美好的,
在午夜安息,没有痛苦。
——《夜莺赋》
安乐死:
有益的医学实践
还是谋杀?
Q&A
一、死亡的哲学概念
尽管医学家可以对死亡做出诊断,但医学判断中充满了哲学的预设,无论这些预设是否被清楚地表达出来。
p201
关于人的哲学预设有哪些呢?
上述思想实验表明:
意识对一个人和一个人的生死判断的重要性
人的人格能力,自我意识或意识经验能力才是“人”的唯一特征,所以,只有人的这一能力的完全和永久地丧失,才能标志着一个“人”的死亡。
我们更倾向于接受一个与在人格意义上的人的特征丧失有关的死亡概念。
p201
二、死亡的生理学概念
全身死亡:传统对于死亡的理解,强调心肺功能不可逆的终止。
1951年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血液循环全部停止以及由此导致的呼吸、脉博等动物生命活动的终止。”
1979年我国《辞海》:把心跳、呼吸的停止作为死亡的重要标准。即,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瞳孔散大和对光反射消失是死亡的三个指征。
脑死亡:是指作为整体的大脑功能的的不可逆的终止。
在临床实践中最常使用的还是心-肺标准。
p201
第十章 死亡伦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