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数学学业水平测试说明([]).doc2013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学业水平测试说明
(南京、常州、南通试验版)
一、命题指导思想
中等职业学校数学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及江苏省教育厅2009年印发的《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江苏省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数学》第一至四册为参考,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实际,充分体现新课程的学科特点和功能价值,着重考查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方法,适度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关注数学知识应用,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进一步发展.
二、测试内容和要求
(一)测试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数学学业水平测试的范围涉及江苏省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数学》第一至四册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模块类型
模块内容
学习要求
必
修
1
《数学》第一册(全)
必学内容
2
《数学》第二册(全)
选
修
1
《数学》第三册第11、12章
选修1和选修2两个模
块中必须选学一个模块
2
《数学》第三册第13、14章
3
《数学》第四册第15、16章
选修3和选修4两个模
块中必须选学一个模块
4
《数学》第四册第17、18章
注:表中“学习要求”栏的必学和选学内容作为测试范围,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末.
(二)测试能力要求的表达
了解(用“A”表示): 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最基本的认识,并能解决相关的最简单问题.
理解(用“B”表示): 要求对所列知识有较清楚的认识,并能解决相关的基础性问题.
掌握(用“C”表示): 要求较全面地领会知识的内在联系,并能解决有一定综合性或有一定
难度的问题.
(三)测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必修1
测试内容
测试
要求
说明
集合与元素
A
能正确判断所给对象能否构成集合,了解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概念,了解符号Î、Ï的含义并能正确使用
集合的表示法
A
能用列举法表示有限集合,能理解用描述法表示的集合
集合之间的关系
A
理解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和真子集
集合的运算
B
能正确理解集合的交、并、补运算(单一运算仅限于有限集合或数集,两种运算的混合运算仅限于有限集合)
充要条件
A
了解命题的条件与结论之间的关系
测试内容
测试
要求
说明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B
理解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会用作差比较法比较两个实数或代数式的大小(不需要分类讨论)
区间
A
理解区间的含义及表示方法,能进行区间与描述法表示的数集之间的互化,能用区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
一元二次不等式
C
理解一元二次方程、二次函数和一元二次不等式之间的关系,会“数形结合”正确求解一元二次不等式(不含参数讨论),会利用一元二次不等式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含绝对值的不等式
A
会解形如| a x + b | > k ( < k ,≥ k,≤ k ) ,( k > 0 ) 的不等式
测试内容
测试
要求
说明
函数的概念
B
了解函数概念的基本内涵,会求函数的定义域(限制条件不超过两个,涉及的不等式仅限于一元一次不等式),会求函数值(不含分段函数)
函数的表示法
A
了解函数的常用表示方法,能从中获取相关信息
函数的单调性
A
了解函数单调性的含义,能根据图象判断函数的单调性,写出函数的单调区间
函数的奇偶性
B
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能判断基本初等函数和多项式函数的奇偶性
函数的实际应用
C
能借助函数的知识和方法,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以书上的题型为限,注意避免复杂运算)
测试内容
测试
要求
说明
实数指数幂
A
了解有理数指数幂、实数指数幂的基本概念和运算性质,能进行根式与指数式之间的互化,会进行简单的有理指数幂的计算和化简,会用计算器求实数指数幂
幂函数
A
了解幂函数的概念,能判断其定义域
指数函数
B
理解指数函数的图象与性质
对数的概念
B
理解对数的概念和基本性质,能进行指数式与对数式的互化
对数运算
A
了解对数的运算性质,能进行简单的对数运算
对数函数
B
了解对数函数的图象与性质,会求简单对数函数的定义域
利用计算器求对数值
A
会用计算器求对数值
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实际应用
A
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实际应用
测试内容
测试
要求
说明
角的概念推广
B
理解任意角的概念,会判断角所在的象限,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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