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京津冀治污一体化的建议
2014年2月召开的京津冀协调发展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协同解决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京津冀区域共同面临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由于承载了支持北京市发展所需的各类需求,河北省不仅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也严重影响了北京的生态环境。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意味着单纯的产能转移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必须加强区域协作,真正意义上实现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才可能实现污染治理,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此建议:
。北京地区对于本地的污染源控制日趋严格,产业结构调整便利典型污染企业搬迁出北京,机动车排放标准也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但这种属地控制力度与空气质量改善的幅度并不对等。尤其是迁出的企业大部分落户在津、冀两地,污染排放仍然会影响整个区域的空气质量,从而使得北京的污染减排措施带来的改善效果被削弱。区域性的污染治理工作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积极发展环保产业,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在实现公司盈利的同时,实现污染一体化治理。
。不同的发展阶段选择不同的产业发展路径,在保北京一片蓝天和一汪清水的压力下,河北不可能复制长三角、珠三角的发展路径,在后发进程中,河北要注重环境问题,“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到2017年底,北京市要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天津市钢铁、水泥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和500万吨,河北省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吨以上。产业结构优化、高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既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也是倒逼产能过剩行业进行调整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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