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改善县城区交通混乱状况,引导市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整治重点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三轮车和摩托车的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和乱停乱摆;三轮以上机动车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以外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不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规范停放等不文明行为。通过近50天的整治(2017年3月25日—5月10日),达到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大幅减少、非法改装基本杜绝、各类车辆停放有序的目标,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县城区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
(二)依法查处各类机动车非法改装、加篷加座、逆向通行等行为;
(三)严禁各类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随意通行,高音扰民,阻碍交通;
(四)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按照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其他机动车在主街道划定的临时停车位有序停放的要求停车,不按要求停放车辆的,一律锁车处罚,确保车辆在县城区停放管理有序。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信访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现场执法组共4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整治期间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二)信访维稳组组长:
成员:
负责对违规车主进行法律法规解释劝导,对暴力抗法的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员:
负责整治期间的各种服务保障工作。
(四)现场执法组采取集中执法与分开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灵活推进本次整治,全局性集中执法由局长欧阳雨亲自带队。部分中队集中执法由副局长田宏国带领**、城南中队;副局长曾群带领城中、城北、河西中队。分开执法由各执法中队长带领本中队队员,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整治工作。各中队组成人员是
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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