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构件组成
承重墙
构造柱
圈梁
板
2. 墙体结构设计
砌筑材料
砌筑方式
承重方案
布置要点
强度设计
细部构造
节能措施
3. 楼板选型设计
钢筋混凝土楼板
压型钢板组合楼板
玻璃楼板
4. 其他构件设计
挑梁
雨篷
阳台
露台
5. 房屋抗震设计
场地选择
形体设计
防震缝设计
结构整体性设计
6. 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
裂缝
发霉
7. 砖墙立面表达实例赏析
罗比住宅
秦皇岛某住宅小区
罗第人民银行
8. 实例分析——丸之内车站
砖混结构
砖混结构是混合结构的一种,是采用砖墙来承重,钢筋混凝土梁柱板等构件构成的混合结构体系。
砖混结构
构件组成
砖混结构主要由承重墙、构造柱、圈梁、楼板等构件组成。
某单层砖混结构房屋结构示意
某多层砖混结构房屋结构示意
承重墙
承重墙指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在工程图上为黑色墙体,打掉会破坏整个建筑结构。一般地讲,砖混结构的房屋所有墙体都是承重墙。砌块墙是脆性材料,变形能力小,因而对房屋的高度及层数有一定的限制值。
砌体房屋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注:1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 高度处;
2 ,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
3 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仍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其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不应采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
4 本表小砌块砌体房屋不包括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房屋。
构造柱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组合砖墙的施工程序应为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构造柱。
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下表的要求。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的层数,按下表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的层数,按下表的要求设置构造柱。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设置构造柱。采用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的砌体房屋,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普通粘土砖砌体的70%时,应根据增加一层的层数按本条1~4款要求设置构造柱;但6度不超过四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对待。
砖混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180mm×240mm(墙厚190mm 时为180mm×190mm)。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 水平钢筋和φ4 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φ4 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 的基础圈梁相连。
砖墙构造柱配筋构造砖墙构造柱留槎构造
在严寒地区,构造柱常采用以下做法。
墙包柱保温贴片示意
圈梁
圈梁在房屋的檐口、窗顶、楼层、吊车梁顶或基础顶面标高处,沿砌体墙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构件。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建筑的整体刚度及墙身的稳定性。圈梁可以减少因基础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对建筑物的不利影响及其所引起的墙身开裂。在抗震设防地区,利用圈梁加固墙身就显得更加必要。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木屋盖的砖房,应按下表的要求设置圈梁;纵墙承重时,抗震横墙上的圈梁间距应比表内要求适当加密。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抗震墙体周边均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
多层砖混房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圈梁应上下搭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圈梁在上表要求的间距内无横墙时,应利用梁或板缝中配筋替代圈梁;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增设的基础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
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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