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河南XXXXXXXX
合同编号: 年凤裕村镇银行流贷字第号
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河南XXXXXXXX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内容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流动资金(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个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用于支付
款项。
第五条利率、罚息、复利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即月利率‰。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有权从调整之日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原浮动比例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100%后按实际违约天数计收违约罚息。
3、甲方未按期清偿的贷款为逾期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后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
4、乙方对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包括违约罚息)按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上浮100%后按季(短期贷款按月)计收复利;对甲方逾期后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按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上浮50%后按季(短期贷款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5、本合同借款利率发生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违约罚息利率、逾期罚息利率、复利在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条第2、3、4款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的调整,且乙方无须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还款来源为。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为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其它),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二章提款条件与方式
第八条甲方提款前,须满足以下提款条件:
;
;
;
、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乙方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提款方式按下列第项的约定执行:
,并将借款全部划入其在乙方所开立的账户;
,具体提款金额和日期如下:
1) 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2) 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3) 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4) 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5) 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期数较多时可加附页)
。甲方提款时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提款手续。具体提款金额和日期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
。
第十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取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放款。如有特殊原因,甲方应出具书面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可提前或推迟提款。
第十一条甲方要求取消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未提款项的,应在本合同确定的提款日前3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向乙方支付拟取消未提款金额的1%作为违约补偿金,并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取消。
第三章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第十二条甲方已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作为甲方的借款发放以及还款账户,账户名称: ,
开户行: ,账号: 。
甲方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并作为甲方指定的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甲方单笔提款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大写): (小写:¥)时,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其约定参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支付(采用的在□中打“√”,不采用的在□中打“×”)
□受托支付甲方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通过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甲方账户划入甲方指定的以下交易对象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如甲方指定的交易对象为多个或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的,则甲方应填写《支付明细表》(见本合同附件),乙方按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