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诈骗罪论文.doc论保险诈骗罪论文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保险欺诈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制度上的一些漏洞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所诈骗的保险金额都比较大,一旦得逞,不仅严重扰乱了保险业的发展进而危及人民所享有的保险福利,而且还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已经将把本罪收入新刑法,从而以打击破坏保险秩序的保险诈骗活动,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所谓保险诈骗,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该论文涉及以下问题:
①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②保险诈骗罪的刑罚适用。
③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
。
。
④保险诈骗的防范对策。
⑤保险诈骗的探析。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一般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构成。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保险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金融秩序。本罪的犯罪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了对保险诈骗罪的刑罚适用。
该文对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以及对防范对策,和犯罪做之探析,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此类问题的解决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保险制度保险金诈骗犯罪构成
中国的社会保险起步较晚,但保险事业之迅速发展的速度惊人,保险观念已经进入广大老百姓中,可是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也使得一些金钱异常渴望、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不法之徒不惜以杀人、放火为手段人为的制造保险事故,实施保险理赔,实施保险诈骗犯罪。我国原刑法中没有规定保险诈骗罪,为了遏制该类犯罪行为的上升趋势,为司法机关惩治这类犯罪提供有力武器,同时也为了配合《保险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修订刑法时把本罪收入新刑法,从而为打击破坏保险秩序的保险诈骗罪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维护正常的保险制度,对于保证保险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障个人的生活安定,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保险诈骗罪。
一、保险诈骗罪概念及其犯罪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所谓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①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是(1)犯罪主体,(2)犯罪客体, (3)犯罪主观方面,(4)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主体
论保险诈骗罪论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