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技术方案
某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背景
5月2日,卫生部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
有关规范、文件、会议的要求
国家《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省卫生厅《关于我省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的暂行规定》
5月6日,卫生部和卫生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省内情况
浙江省
每年亦有手足口病散发病例存在,2008年1月1日~5月24日,累计报告手足口病14323例,其中实验室诊断病例617例,包括其中EV71阳性282例,柯萨奇阳性26例,其他309例。,累计报告死亡病例1例。
金华市
每年有散发病例报告,2008年1月1日~5月24日,累计报告1363余例。
金东区
每年有散发病例报告,5月24日止累计报告81例。
一、病例定义
(一) 临床诊断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
*手、足、口3大部位出现症状为特征
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
*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一)临床诊断病例
※符合下列一条,为重症病例:
,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内容与方法
(二)报告时限
(一)报告内容与方法
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科学、规范、有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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