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级别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基准标准(元)
二级
1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服务规范应符合《青岛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8)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9)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10)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2
管理处
设置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3
管理人员要求
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
日常管理与服务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回访率达95%以上。
(2)设立24小时客户服务体系,随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诉求,及时安排处理。
(3)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
(4)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级别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基准标准(元)
二级
楼内公共区域
1
共用楼道、门厅
楼道地面每日循环清扫、拖洗保洁;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迹;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岩地面每二月保养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楼道内玻璃每二月擦拭一次,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每二日擦抹一次楼梯扶手,保持干净、无灰尘;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楼内公共设施、设备每周清洁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雨蓬每半月清洁一次。
2
垃圾收集
高层按楼层、多层按楼栋口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早晚清运二次,垃圾袋装化,垃圾收集点保持清洁。
3
电梯轿厢
每日擦拭、清扫一次;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楼外公共区域
4
公共场所、道路、绿地、车库
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全天保洁,地面、绿地、车库无垃圾,无卫生死角,目视地面干净;随时清除小区主要道路积水、积雪;车库场地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及时清理房屋外墙及设备设施的乱贴乱画。
5
公共灯具、宣传栏、健身娱乐设施、景观小品等
每周擦拭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6
果皮箱、垃圾桶
根据小区实
四星收费标准技术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