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和行政公诉制度初探
2012年05月
引言——公地悲剧
一群牧民一同在一块公共草场放牧。一个牧民想多养一只羊增加个人收益,虽然他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太多了,再增加羊的数目,将使草场的质量下降。牧民将如何取舍?如果每人都从自己私利出发,肯定会选择多养羊获取收益,因为草场退化的代价由大家负担。每一位牧民都如此思考时,“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
—— 1968年美国学者哈定在《科学》杂志发表《公地悲剧》。
问题的提出-谁来保护公地
1、公权力对一些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处于缺位状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对公益进行保护,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2、我国目前没有公益诉讼制度,诸多公益诉讼都是启蒙实验,公地在呻吟——
现象之一——国有资产流失
黑龙江伊春的翠宏山铁矿,,,资源总价值达1000亿元。但是这样一个特大铁矿,,贱卖给一家民营钢铁公司。——2010年9月7日香港《东方日报》
过去十几年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国有资产大举流失的主要时期。各行各业的权贵们利用对国企的实际控制权,把国有资产公开转化为个人收入。
有的企业管理者利用金蝉脱壳的方法,以实行股份制改革为名,把优质国有资产剥离出来,成立股份制公司,由自己直接掌握,而把劣质资产和冗员、债务、亏损业务等留在母公司;有的则在外资购并国有资产的过程中,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也有的以超低价格买下国有资产;还有的在国有资产转让和出售过程中,暗箱操作,低估漏估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个人腰包。
内地有关部门曾经统计,这十几年间,中国国有资产流失有形的损失超过十万亿元,无形的损失更是难以计数。
现象之二——环境污染
2011年8月,云南曲靖市的一座水库边,突然出现了大量牲畜的尸体。经过检测,水库内有毒物质铬含量超标,牲畜都是在饮水后死亡的。铬来自于当地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他们将5000吨铬渣随意倾倒在水库边上。随后,媒体又爆出14万吨铬渣堆放在珠江源头旁长达十余年、南盘江六价铬含量超标2000倍、周边村庄癌症率高发等一系列问题。
渤海康菲公司漏油事故
2011年6月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作业区B平台、-3油田是康菲和中海油的合作开发油田,康菲公司拥有49%的权益2011年9月2日,收油船仍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进行收油工作。国家海洋局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
2012年4月27日,,用于海洋生态损失赔偿和承担渤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共计30亿多
现象之三——国有土地资源流失
管好用好价值在25万亿元以上、数倍于其他国有资产总量的国有土地资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些地方土地市场秩序混乱,国有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一是地方领导有法不依,干预土地审批、供应和执法。
二是地方对土地市场调控和监管不力。受利益驱动,执法犯法,以地谋私,给违法者大开方便之门。
三地方土地管理执法不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以罚代法,敷衍了事,批评
了事,罚款了事,补
办手续了事。
现象之四:食品卫生安全
三聚氰胺(201007)、地沟
油201003)、紫砂壶(201005)
可乐添加剂事件
保护公益—— 人民的力量不总是无穷的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人民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并非总是力量无穷。现实的渠道:
——上访
——群体性事件
——公民公益诉讼
公民诉讼第一案
1996年,福建龙岩人丘建东,因当地电信部门没有执行夜间长途电话半价收费的规定,将电话局告上法庭,从而打赢官司,获得“一元二”电话费返还。该案件后来被称为我国“公益诉讼第一案”。“一元二”官司已经收入教育部新版统编政治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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