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老虎洞窑瓷片堆积坑说起
1996年至2001年间,考古工作者对杭州老虎洞窑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和发掘,发现了龙窑窑炉、素烧炉及一些工场作坊遗迹等,特别重要的是清理了20余个瓷片堆积坑。老虎洞窑址的瓷片堆积坑是极富特色的一种处理窑场残次品的方式,大量器物打碎后挖坑掩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烧制品外流。
纵观我国历代窑址对于残次品的处理方式,一般都是随意倾倒处置,只有在需要对所烧器物严格管理的情况下,才会采用挖坑填土掩埋的方式。公布的考古发掘简报介绍了该窑址的位置、窑炉,窑场建筑物营建非常精致,南宋瓷片堆积坑中出土许多器形很大、造型仿青铜器的宫廷祭祀用器等,综合了诸因素后认为,“杭州老虎洞窑址即是文献记载的南宋‘内窑’窑址,也就是学术界所谓的南宋‘修内司官窑’窑址”。这样的结论是非常正确的。那么,什么是修内司官窑?营建修内司官窑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修内司官窑始烧于何时?修内司官窑究竟有多长时间的烧造活动?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老虎洞窑址的南宋瓷片堆积坑,能够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一、宋代官窑设置考述
南宋《坦斋笔衡》论陶器中有关修内司官窑的记载如下:“本朝以定州白磁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汝窑为魁。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澄泥为范,极其精致,油色莹彻,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比旧窑大不俟矣。”北宋、南宋朝廷分别在政和年间以及宋室南迁后两次自置窑烧造了分别名为“官窑”和“内窑”的器物,它们遵循了同一种制度。“内窑”由于叶文中指出窑址所处的位置在修内司,所以学术界又称其为“修内司官窑”。
宋室南渡后置建修内司官窑是“袭故京遗制”。故京遗制指的就是徽宗时期宫廷规范祭祀礼仪以及制作合乎礼制的祭祀用器。从历史文献中可以得知,北宋初期宫廷使用的陶瓷器物最主要的来自于越窑和定窑制品。这些越窑和定窑制品只是一些普通生活用瓷,它们与宫廷祭祀用器无关。宋神宗元丰元年为了表示祀天“尚质贵诚之意”,祭器中部分青铜器如、簋、尊、豆被陶器所替换。需要说明的是,宋代文献资料中提到的“陶器”大都指的是瓷质的祭祀用器。所以元丰元年以陶器替代部分青铜祭器的质地应该是瓷器,且很有可能是定窑制品。
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和叶《坦斋笔衡》都谈到由于定窑有芒从而被北宋朝廷认为不堪用。但是无论是在现代考古研究书籍还是史书记载中,都能够找到在北宋中晚期以至到南宋时期,定窑制品中的生活用品同样与诸如汝窑、钧窑制品那样极受统治者青睐或者被用作宫廷装饰陈列用器和赏赐后宫嫔妃用物的描述,如刻有“奉华”铭文款的汝窑、钧窑、定窑瓷器都是北宋晚期宫廷使用的器物。
元丰元年以后朝廷只是在祭天仪式时“所设簋尊豆改用陶瓷祭器”,到了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设立议礼局后提出除了先前祭天时需用陶瓷礼器以外,以后祭祀感生帝、神州地祗(即祭地)也应使用陶礼器,从而最终确立了宋代宫廷祭天地和配享祖先等礼仪活动中必须使用部分陶瓷礼器的制度,宫廷自置窑烧造陶瓷礼器势在必然。历史上的宋徽宗是个亡国之君,但是在政和年间,宋徽宗罢了议礼局设立兼具制定礼器样式和制造礼器功能的礼制局以后,集中新造了一批仿三代的“新成礼器”(其中应有部分陶瓷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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