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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大战
——折射中国企业治理问题
国美事件的相关人物黄光裕VS陈晓
黄光裕是身系刑法、拥有国美上近34%股权的大股东和创始人
陈晓是虽持有公司不足2%的股权,但获得财务投资者贝恩资本支持的董事会主席
国美事件回顾
2006年7月: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2008年底~20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2009年6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了黄光裕。美国私募股权公司贝恩资本将所持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增至10%,稀释了国美创始人黄光裕所持的股权。
2010年8月,黄光裕独资拥有的 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的要求,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规行为。
由此,陈黄两人的斗争终于浮出水面并最终以陈晓的胜出而告一段落。
国美大战实质
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争夺控制权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看公司治理窘境
透过黄陈大战,国美争夺战留给中国民营企业的,不仅仅是在发展中如何正确对待职业经理人团队与创始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还有公司治理架构以及股东与董事局的制衡问题。
“职业经理人”时代离我们还很远,但有一样东西来之不易,那就是这次“国美之争”,第一次系统地给所有的经济活动参与者带来一个耐人寻味的、改善中国企业治理机制的课题。
家族企业应反思公司治理结构
虽然,陈晓险胜黄光裕,让国美大战暂时画上句号,但是陈晓与黄光裕的矛盾或者说斗争远未停止。
国美之所以会引发股权之争,在于从家族式民营企业向现代公众公司转变过程中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阵痛。
家族企业的优点
一是企业的员工多实行终身雇佣制,员工稳定且很少流动,因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少,员工培训成本低,且能确保员工的整体素质高。
二是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性强,企业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是内部人际关系和谐。
四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有较强的吸收消化能力,能有效地防止企业机密和技术专利的泄露,其内部技术创新也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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