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中共济南市纪委
(2016年11月9日)
按照市文明办关于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复查评选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机关党委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委局机关连续十年保持了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局坚持把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纳入全年工作大局,年初结合年度业务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研究下发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检查,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工作措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层层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了市纪委常委会负总责、机关党委直接抓、各党支部具体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隐患排查、限期整改和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实现创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真正把创建工作的责任传到底、压到位。
(三)落实考核督导。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查摆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按要求召开厅部室、派驻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市纪委常委会质询和全体党员评议。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试点,组织部分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对委局机关122名处级及以下公务员通过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式加强日常考核,促进创建工作落实。
二、加强“四个建设”,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深化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贴党员思想实际,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理论素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反对“自以为是”助推“四个中心”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扎实开展市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各党组织学习交流系列活动,
做到了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慕建民同志带头学习,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带动和促进党员干部学习。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参加“泉城干部大学堂”专题讲座,观看纪录电影《根据地》、《大火种》,集中收看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强化“学思践悟”,组织精品案例讲座、“两个责任”学习、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等学谈治国理政》、中国纪检监察报署名文章《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七一”讲话》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邀请省委党校张洪修教授进行党章专题辅导。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争先锋,担当奉献创一流”征文活动的和机关党员干部“荐书互换共读、建设书香龙奥”活动。利用“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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