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所谓集体表象,如果只从大体上下定义,不深入其细节问题,则可根据
所与社会集体的全部成员所共有的下列各特征来加以识别:这些表象在该集
体中是世代相传;它们在集体中的每个成员身上留下深刻的烙印,同时根据
不同情况,引起该集体中每个成员对有关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等等感
情。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每个人;其所以如此,并非因为集体表象要求以某
种不同于构成社会集体的各个体的集体主体为前提,而是因为它们所表现的
特征不可能以研究个体本身的途径来得到理解。例如语言,实在说来,虽然
它只存在于操这种语言的个人的意识中,然而它仍是以集体表象的总和为基
础的无可怀疑的社会现实,因为它是把自己强加给这些个体中的每一个;它
先于个体,并久于个体而存在。
由此,直接产生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后果,这后果得到了社会学家们有充
分根据的强调,但它却常常为人类学家们所忽视。要理解社会制度的机构,
特别是不发达民族的社会制度的机构,必须先要摆脱这样一种偏见,即相信
一切集体表象,低等民族的集体表象也在内,似乎都服从于以个体主体的分
析为基础的心理学规律。集体表象有它自己的规律,不能以研究“成年文明
的白种人”的途径来发现这些规律,特别是牵涉到原始人。反之,无疑只有
研究了不文明民族中的集体表象和这些集体表象之间的关联,才能对我们的
范畴和我们的逻辑原则的发生作出某些阐明。杜尔克姆()及
其同事已经提供了走这条道路所能获致的结果的若干榜样,这条路无疑会引
向一种以比较方法为根据的新的实证的认识论。
这项艰巨任务只有通过整整一系列连续不断的努力才能完成。如果我们
能够确定出不发达民族中集体表象所遵循的若干最一般的规律,则这一任务
可能较易于完成。作为这部著作之对象的那一先决问题,就是要准确地研究
原始思维的指导原则是什么,这些原则怎样表现在制度和风俗中。没有我的
先驱者们——世界各国的人类学家和人种学家的著作,特别是没有我从刚提
到的法国社会学派的著作中得到的那些指示,我无论如何不能指望解决这个
问题,甚至即使是正确地把它提出来。只是这个学派对无数集体表象的分析,
特别是对一些最重要的集体表象,如关于“神圣的东西”、关于“邪气尸
()、关于“图腾”、关于巫术和宗教信条等等表象的分析,才使得对
原始人的这些表象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的尝试成为可能。我可以根据这些著
作来指出,“原始人”的智力过程,与我们惯于描述的我们自己的智力过程
是不相符合的;我认为自己甚至能够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何处,并能够确
定出原始人的思维的最一般规律。
继瑞柏()之后力图指明和揭示情感与运动因素一般的在精神
活动中乃至具体的在智力活动中的重要意义的为数众多的当代心理学家,对
我也有很多帮助。瑞柏的《情感的逻辑》①,亨利·迈尔( )教授的
《情感思维心理学》②(我们就指出这两部著作吧),突破了传统心理学在
形式逻辑的影响下企图用来限制思想的活动的那些过分狭窄的框子。智力过
程是极其灵活、复杂而微妙的,它所包含的心理活动因素比过于片面的“唯
智论”所想象的不知要多多少。所以,瑞柏的心理学观察对我是十分有益的。
然而,我所从事的研究,与瑞柏的研究又有深刻的差别。他的分析主要涉及
从我们社会中取得的那些以情感、激情以至病理的观点看来感到兴趣的现
象,而且他差不多没有涉及在其他民族中间见到的那些集体表象。相反的,
我则力图确定在我们已知的一切文化最落后的民族中集体表象(也包括它们
的情感与运动因素)所遵循的最一般的规律。
Ⅱ
高级智力机能必须借助于比较方法来研究,亦即从社会学上来研究,此
种见解已非新奇。奥古斯特·孔德()
在其《实证哲学教程》(《》)中,在划
分生物学与社会学之间的研究任务时,明白地表示了这种见解。
他的著名公式——“不应当从人出发来给人类下定义,相反的,应当从
人类出发来给人下定义”,意味着如果把研究对象局限于个别的人,就不能
理解高级智力机能。要理解高级智力机能,必须研究种族的进化。在人的智
力生活中,一切不能归结为有机体对受到的刺激的简单反应的东西,必然具
有社会的性质。
这个观念是卓著成效的,但它未能立见功效,至少,不论在孔德本人那
里,还是在他的或亲或疏的继承人那里,都未能立见功效。在孔德那里,通
向这一观念的道路,可说是被他的社会学堵住了,他认为他已经完整地建立
起了他的社会学,但实际上,这不是社会学,而是历史哲学。孔德认为已经
论证了的,是他的三阶段:律①准确地反映了人类的总的智力进化,同样也
反映了任何个别社会的智力演化。因此,他认为从比较研究各类人类社会的
高级智力机能着手来建立高级智力机能的科学是多此一举。正如他在编制他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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