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政工作总结
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救灾救助效能得到提升,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城乡低保实现并轨。201X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统一提高到500元月。全市共新增低保对象368户、865人,退保1137户、2838人;新增低保边缘434户、440人,退保376户、379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补助金395
3.2万元。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459户、9807人;低保边缘对象1333户、1348人。低保审批工作更加规范,镇、区低保上传数据准确率较高、低保档案管理比较规范。我局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单位。南丰镇出台专项政策设立第二条保障线,对该镇低保、低保边缘以外,家庭月人均收入在9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按户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金。
特殊困难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自201X年7月1日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分别由原来的630元月、518元月统一提高到700元月。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649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20人,集中供养率为95%。201X年,市镇两级直接用于五保供养工作的资金达534万元。此外,共为3590名重残人员发放重残补助金1449.6万元,还为特殊残疾人71户、139人发放补助金4
9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有所突破。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均有调整,201X年全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共有1
6.6万人次享受到医疗救助,共计补助资金122
4.2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共有
1.5万人次享受到医疗救助,共计救助资金32
5.4万元。为519名享受201X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的对象发放年度救助金899.2万元,对符合我市少年儿童大病救助的59名困难患儿发放救助金9
4.5万元。
困难群众补贴机制健全实施。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价格上涨对困难家庭带来的影响,在XX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调整对困难群众实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发放对象,提高了补贴标准。全年共8次启动物价补贴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101
8.73万元。另外,全省首创在国庆节期间为特定困难对象2万余人,发放节日补贴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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