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土的工程分类
一、土的工程分类原则和体系
土的工程分类是从事土的工程性质研究的重要基础理论课题。研究制定一个既反映我国土质条件和多年建筑经验,又尽可能靠近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分类标准,并切实可行的土的工程分类,是十分重要的。土的工程分类的目的:
,可以大致判断土的基本工程特性,并可结合其他因素评价地基土的承载力、抗渗流与抗冲刷稳定性,在振动作用下的可液化性以及作为建筑材料的适宜性等;
,可以合理确定不同上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也需根据土类(结合工程特点)确定相应的改良与处理方法。
因此,综合性的上的工程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即分类应综合考虑土的各种主要工程特性(强度与变形特性等),用影响土的工程特性的主要因素作为分类的依据,从而使所划分的不同土类之间,在其各主要的工程特性方面有一定的质的或显著的量的差别,为前提条件;
、地质年代为基础的原则。因为土是自然历史的产物,土的工程性质受土的成因(包括形成环境)与形成年代控制。在一定的形成条件,并经过某些变化过程的土,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成分和结构以及一定的空间分布规律和土层组合,因而决定了土的工程特性;形成年代不同,则使土的固结状态和结构强度有显著的差异。关于土的各不同成因类型和不同堆积年代的特征与划分标准,见本节
“二”及第一章第三节;
,即采用的分类指标,要既能综合反映土的基本工程特性,又要测定方法简便。
土的工程分类体系,目前国内外主要有两种
——侧重于把土作为建筑地基和环境,故以原状土为基本对象。因此,对土的分类除考虑土的组成外,很注重土的天然结构性,即土的粒问连结性质和强度。例如我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的分类;原苏联建筑法规(СНИП-15-74)的分类;美国国家公路协会(AASHO)分类以及英国基础试验规程(CP2004,1972)分类等;
——侧重于把土作为建筑材料,用于路堤、土坝和填土地基等工程,故以扰动土为基本对象,对土的分类以上的组成为主,不考虑土的天然结构性。例,我国国家标准《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和美国材料协会的土质统一分类法(ASTM,1969)等。
二、我国土的工程分类
目前国内作为国家标准和应用较广的土的工程分类。
主要有前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分类及《上的分类标准》。
(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分类
该分类体系源于原苏联天然地基设计规范,结合我国上质条件和40多年实践经验,经改进补充而成。其主要特点是,在考虑划分标准时,注重土的天然结构连结的性质和强度,终与土的主要工程特性一~变形和强度特征紧密联系。因此,首先考虑了按堆积年代和地质成因的划分,同时将某些特殊形成条件和特殊工程性质的区域性特殊土与普通土区别开来。在以上基础上,总体再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和粘性土四大类,并结合堆积年代、成因和某种特殊性质综合定名。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明确,科学性和实用性强,多年来已被我国各工程界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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