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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金州实验小学入托入学接种培训.ppt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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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习水县金州实验小学(西部学区) 2014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工作 培训讲义
2014年8月28日
2013年验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未将查验接种工作纳入考核,或考核后落实措施不到位。
2、部分乡镇级教育、卫生未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出现相互推诿责任不认真履行义务的现象。
3、培训:未开展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的老师不是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未固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工作;
4、部分学校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未成立领导小组,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在开学前告知学生家长查验接种的事宜,报名时接种证未收集齐全,未填写接种告知书,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免疫接种周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不到位;
5、个别参加培训的老师未掌握培训内容,对查验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不清楚,不及时录入网络系统,不及时汇总上报资料,不按规定保存资料(要求接种证、通知书、一览表、统计表等资料归档保存一年以上);
6、后续补种信息未及时过录到“一览表”上,不按时上报第二次报表;
7、报表数据五花八门、让人啼笑皆非。
8、教育、卫生联合督导组对辖区内的小学和幼儿园进行督导只有卫生部门参加,教育部门未参加。
查验接种证工作相关制度、法律依据
《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14年两部门工作示意图
查验接种工作
教育部门
卫生部门


























儿童入托、入学时完成免疫接种的 标准(准确记忆)
入托:百白破≥3剂次,脊灰≥3剂次,麻疹≥2剂次,乙肝=3次,流脑A≥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入学:百白破+白破≥3剂次,脊灰≥4剂次,麻疹≥2剂次,乙肝=3剂次,流脑A+C≥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查验补种对象为今年9月到明年3月期间入托入学的所有新生,保证此期间所有新生都能补种疫苗。
凡儿童入学、入托(入园)时预防接种证上登记的接种信息符合以上标准就不用补种,如未达到上述标准则补足以上要求的剂次,两剂次间隔28天(流脑A+C两剂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凡入学时百白破+百破不足3剂次的用白破联合疫苗补种未完成剂次(两剂次间隔28天)。
凡入托时流脑A群小于2剂次且未满3岁的儿童,按照常规免疫接种程序用流脑A群补种未完成剂次(两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流脑A群小于2剂次且已满3岁的托幼儿童,只补种1针次流脑A+C,6岁的流脑A+C按照常规免疫正常开展。流脑A+C疫苗接种按以下原则执行: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入学、入托儿童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任务指标
四个“95%”:
以乡镇为单位对教育行政干部、小学及托幼机构查验教师培训率≥95%;
以乡镇为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接种证率≥95%;
以乡镇为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应补种儿童免疫接种周首次补种、补证率≥95%;
以乡镇为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95%。
乡镇级工作内容(一)
1、制定全乡镇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免疫接种周实施计划;
2、对全乡镇小学、托幼机构老师、接种医生开展培训
时间:9月开学前;
3、具体组织实施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免疫接种周活动;
4、督导:由中学、卫生院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区每所小学、幼儿园开展督导
时间:第一次 2014年9月18-25日第二次2014年9月26日-2015年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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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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